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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打断人腿执法异变成犯法
//m.auribault.com 2015-12-28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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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违打断人腿执法异变成犯法

  南京溧水开发区新淮社区居民顾德生爆料,12月18日当地市容城建监察大队到他弟弟家去拆违建却拆坏了他家的铁门。他上前理论,却遭暴打,右小腿被打骨折。监察大队称,顾德生受伤是自己冲进拆违现场摔倒导致。

  双方都自称“无辜”,真相是什么?执法视频显示,顾德生并非单纯上前理论,而是拿着一块砖头冲向执法人员。两位目击者则证明,一群拆违者随后将顾德生按倒暴打。溧水警方的初步调查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可以料想,双方都动了手,顾德生“寡不敌众”。耐人寻味的是,执法视频在记录顾德生发飙后“巧妙地”戛然而止。

  依法拆违没问题,但若破坏合法建筑就应赔偿。若此,顾德生还会发飙吗?即便被拆违者不理性,执法者众多,正当防卫不成问题。而暴打对方则是暴力执法,已涉嫌故意伤害,可能被追究刑责。执法必先守法,类似执法犯法屡屡发生,暴露出某些执法者的法治意识低下,消耗的是执法的公信力。

  邮寄手机丢失赔偿竟要靠死磕

  陕西省山阳县的苏师傅通过当地邮局邮递一部手机,不料中途丢失。事后,他多次找到邮局索赔,“磨”了两个月后,才获得全额赔偿。邮局称,按规定只赔付邮费的2-3倍,考虑到苏师傅找的次数太多了,才给全额赔付。

  一些单位在答复群众诉求时常说“按规定如何”,一副照章办事的样子。问题是,某些规定本身就不合理,甚至是“霸王条款”。如本例,丢邮件只赔邮费的2-3倍,“合理性”无从考证。而且,规定也非铁板一块。碰上好捏的“软柿子”,邮局就让失物者自认倒霉;遇上苏师傅这种“死磕”的,邮局不也就范?丢了人家的东西,邮局本应负责,却“见人下菜碟”,哪有认错担责的意思?

  消费者也要当心。毕竟,在类似规定未改之前,像苏师傅这样维权成功的只能算“幸运”。

  今日主笔 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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