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闻 道:高考“集体替考”应严查“金主”和组织者
//m.auribault.com2014-06-18来源: 人民网
分享到:更多

    多年来关于高考,大大小小的舞弊案发现不少,但如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高考场上的神秘“考生”》、河南省招办证实127人集体替考的新闻依然骇人听闻。指纹验证机、进场拍照、考官巡考等多种严密程序竟形同虚设,这是一起典型的组织严密、内外勾结的破坏高考公平的舞弊行为!

    高考虽然只是一种为高校选拔新生的考试制度,但其依然是学子十年寒窗苦读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的最主要通道,尤其对寒门学子而言,高考改变命运、高考创造未来绝非空言。因而,高考在维护教育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阶层有序流动方面仍具有重要功能,它的神圣性不容玷污。对于一切破坏考场规则的人,都应在查明以后,交付法律严惩。目前,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当地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是舞弊案成功的关键。在7万元“重金”面前,一个严肃的考场就沦为违规者横行的游乐场,验证制度、监考老师、巡考人员等各个环节都成了摆设,尤其是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能通过,而且在河南省的几个县城里同时进行,这是怎样的教育耻辱!为人师者,当为人师表,见利忘义、违法犯者就该清除出教育系统。教育部也表示,替考一经查实,将对涉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被替考的考生、在校大学生“枪手”都是舞弊案的帮凶。相信这些“破坏公平者”,在诚信社会中将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喝下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苦酒。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将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在校大学生“枪手”,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有钱人、当官的”和幕后策划、组织者乃是舞弊案的首罪。替考组织者称,找他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当官的”,三年了,没出过事。这句话后面隐藏了多少丰富的信息!正是这些“有钱人、当官的”出钱出力、策划组织、推动实施了一次又一次的替考违规行为,让多少违规者进入大学、又剥夺了多少寒门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因此,对这起事件,更要查出所有涉事的“金主”和其幕后策划、组织者,他们乃是罪恶之首,应依法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并从重严惩,以儆效尤。

    希望对这次事件能进行彻查,并依法从严处理所有涉事的人,以违法犯罪者的痛,来告慰诚信守法者,以捍卫社会的公平公正,并推动诚信、法治社会的进步。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