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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国企要有为国民养老的职责担当
朱永华
//m.auribault.com 2016-03-0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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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月27日举行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表示, 目前我国的社保费率超过了40%,明显高出发达国家,建议迅速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主要是养老保险, 在十年之内要下降一半,单位缴费从现在的20%降到10%(据2月29日《经济参考报》)。

  我国社保费率过高早已不是新鲜话题,要求降低社保费率尤其是企业缴纳费率的呼声也一直未中断,尽管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在内都普遍认为社保费率过高,让企业不堪重负,甚至阻碍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健康发展,但受到“存储式”养老方式的局限。一方面不降低社保费率,企业负担过重,既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影响企业发展,也大大压缩了职工工资的提高空间,尤其在经济处于下行线的情况下,更对企业转型创新等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另一方面,如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的设想,在十年内社保费率下降一半,按照现行职工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则意味着职工退休所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大幅“缩水”。而现在的职工养老金标准相对于市场物价而言,也只是“温饱水平”,如果遇到重大疾病甚至无力承担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因此,如果没有“第三方资金”的注入和补充,即便维持现有的社保缴费率,都难以保障可持续,降低费率更无从谈起。

  尽管职工退休领取养老金之后,随着国内物价的上涨,每年政府都会动用巨额财政来保障养老金的同步增长,如今退休养老金已经实现了十多年连涨,但在人们普遍认识里,我国的养老金还属于“存储式”,即退休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在职工作时本人和用人企业的“共同存入”,而且由于退休之后的寿命长短不同,对于70周岁之前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即使当初“存入”的养老金没有领完,企业所缴纳的部分也要“充公”。尽管这种认为并不十分准确,但与社保部门现行的计算方法却也“大同小异”。也正因为这种“存储式”的养老金方式,难以满足人们普遍存在的“增值”心理,使得不少人的参保信心不足,甚至中途退保,据姚余栋表示,最近这几年每年都有3000多万人中断缴费。参保信心不足和每年过千万人的中断缴费,势必更加剧整体养老基金的不稳定性,甚至进入“恶性循环”。

  为保障养老基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除了增强国民的参保信心之外,更要让参保人员看到和品尝到养老金的增值和“效益甜头”,不能仅依赖参保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存储”来作为养老保障,这样既体现不出政府对国民养老的职责担当,更会加剧参保职工甚至企业缴费信心的缺失。其实,在世界125个实行社保的国家中,除了我国和欧洲10个国家采取这种高缴费费率的“存储式”养老方式以外,包括美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都是建立在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与政府财政共同承担的养老模式,职工和用人单位只要缴纳工资总额的10%到20%,其余部分则由政府除政按比例补充,这样一来,企业或雇主只需要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美国是雇主缴纳为6.2%),就可以保障职工退休养老金不低于中等收入水平,而在我国,尽管企业承担职工五险一金的比例达到40%,但退休职工领取的养老金却仅仅越过城镇最低工资保障线,缴纳高企的社保费率却没有给退休职工带来相应的养老金增长,如果这种存储式养老金方式不加以改变,仅仅降低社保费率是很不现实的。

  显然,不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会让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陷入不堪重负的困境,而降低社保费率就必须有足够的“第三方”资金注入做支撑,而这个“第三方”其实就是政府财政,具体说就是要用央企国企上交财政的收益按比例划入养老基金,让央企国企对国民养老有更多的职责担当,尤其是具有市场垄断性质的央企国企,在坐拥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且很多大型央企国企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也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在国民支持发展壮大起来的央企国企,在满足企业各种新增投入和公共支出的前提下下,理应对“国民股东”的养老作出相应的贡献。这些年,人们之所以对央企国企诟病颇多,除了其员工高薪和管理层百万年薪及追求奢侈享受之外,更在于没有给“国民股东”相应的回报。因此,用央企国企的收益补充降低社保费率带来的养老金及不足,不但合法合规具有可持续性,更是稳定和提升国民参保信心和保障养老金可持续增长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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