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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责任书真正发挥效用
王圣荣
//m.auribault.com 2016-01-2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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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近日从环保部获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在编制,预计今年出台。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问责制将进一步细化落实,环保部将和各省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若治理不力将面临强力问责。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都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推进污染防治。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雾霾天气常态化、污水流域扩张化……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更像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不放在心上的“形象工程”。

  从根本上看,治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在于问责机制的缺失。一些地方仍只关注对“污染主体”的处罚,而忽视了对“治理主体”的问责,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倒查机制,导致责任状虽有,却发挥不出什么实际效力。

  签下责任书,就等于立下军令状。必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作为配套,建立起污染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一系列追责制度,对环保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当环保工作与官员的乌纱帽真正挂起钩来,“责任书”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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