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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顶真,守法才会认真
殷啸虎
//m.auribault.com 2016-01-21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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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发生在地铁9号线上的涂鸦事件,近日终于有了处理结果:由于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鉴于其尚未成年,因此,警方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其监护人对涂鸦污损造成的清洁费用进行赔付。

  地铁车厢作为一个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一些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在车厢内乱贴小广告、有的违规在车厢内进食、有的在车厢内随地乱扔垃圾、有的甚至在车厢内就地大小便……但对于类似的违规违法行为,一则由于乘客的流动性大,难以及时找到违规违法人员;二则即便找到违规违法人员,也往往是以批评教育和舆论谴责为主,很少有实质性的处罚。前不久本市地铁车厢内先后出现的“吐痰男”与“凤爪女”,违法之后依然气焰嚣张,对于他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舆论的谴责而已。因此,此次对地铁涂鸦事件的处理,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那就是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处理,既不能打执法的“白条”,更不能留有执法的“死角”。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依法治理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不少,几乎每一个与市民生活相关的部门和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有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遵守,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除了一部分市民的法治观念淡漠、守法意识不强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没有完全到位。相当一部分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依法被处理,使得一些人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跟着去违法,客观上加剧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这又反过来增加了执法的难度。留心注意的人可能发现,一段时间以来,马路上无牌或是各类临时牌照的小轿车急剧增加,这其中有不少是为了个人一时的方便而故意违法的。据媒体报道,仅2015年一年,本市交警部门就查获机动车涉牌类违法行为15.6万余起,这个数字是惊人的。为此,本市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牌”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践证明,只有执法“顶真”了,守法才会认真起来。

  西方犯罪学有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违法犯罪就会滋生、猖獗。因此,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就是,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我们今天的社会管理和执法也面临着这样一个破窗效应的现实,要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就必须对每一起违法行为都依法严格处理,及时修理好被打破的窗户。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人人守法的环境。

  行文至此,不由得想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注意观察的人可能会发现,近来本市高架上一些路段的违法变道现象大大减少了,原因是在一些容易发生违法变道行为的路段,都安装了探头和醒目的电子显示屏,一旦违法变道,车辆号牌就立刻会被拍下,并在显示屏上出现,这不但及时指出了违法行为,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昨天我在路上行驶时,边上一辆车几次试图违法变道插进来,但估计是司机看到了探头和显示屏,最后还是放弃了。显然,只要法律的窗户完好,违法行为的企图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本市“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提出,要强化法治保障,使上海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的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还是那句话,只有执法顶真了,守法才会认真。(作者为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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