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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默:“自主定价”何以屡屡“暴利伤民”?
//m.auribault.com 2015-11-12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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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两则“自主定价”伤民的新闻,引起网络民情沸腾:

  一则,10月21日中国江西网报道,南昌市民黄女士向中国江西网反映,“在江西宾馆停车,5小时竟收费50元。”,质疑江西宾馆任意抬高价格。江西宾馆回应称:收费标准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南昌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江西宾馆可自主定价。

  另一则,11月8日《西安晚报》报道,天津的段先生夫妇来长沙旅游,在长沙一家餐厅吃饭时,段先生感觉口渴,却被告知白开水8元一杯。无奈之下,夫妇俩花24元为3杯白开水埋单。事发后,长沙市发改委办公室徐主任介绍,目前,餐饮业收费已由商家自行定价,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不需要备案。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已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行为即为合理。

  餐厅吃饭一杯白开水可以收取8元,宾馆停车一小时可以收取10元停车费,这种超出消费常识的“天价收费”均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力挺”,理由是经营者有权“自主定价”!

  “自主定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但绝不意味着可以毫无边界“漫天要价”,伤民利己。那么,“自主定价”屡屡伤民,原因何在?

  一者,无良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自主定价权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重要内容.但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以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为依据。按照《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统称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二)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三)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生产经营者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而实现的利润率除外。显然,8元一杯的白开水和10元每小时的停车费,已经完全脱离了“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构成自主定价权的滥用,属于谋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二者,监管部门懒政怠政。正如评论指出,“8元白开水”背后是“为官不为”。行政部门的麻木才是“8元白开水”的根源所在。按照《制止谋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价格监管部门本当按照此规定,对类似“8元一杯白开水”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制。但却异口同声,以“自主定价”不能干预为由推脱责任,是严重的尸位素餐,敷衍塞责。其结局必将严重混乱市场价格秩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长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最终都会引起群众不满,被群众所唾弃。经营者最终输掉的是市场,行政部门最终失去的是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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