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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一篇题为“高考分批次录取遭公平质疑”的报道引人关注,该文章主要引用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的观点,王战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提议,应该取消高考招生分批次录取,因为他认为,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分批次录取这一“指令”性质的录取制度,造成了高校失责、学校分层、生源固化等问题,也直接引发了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质疑。
乍看报道标题,还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似乎从未听哪个考生或家长指责过“分批次录取”是不公平的,这“遭公平质疑”不知从何说起。看完全文才有点明白,这里的“公众”有被专家绑架嫌疑。王战说,“高校根据现有规则,下一批次的院校必须在上一批次院校完成招生后才能录用学生,这阻碍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平等录取生源”,要“让所有高校,包括公立大学、民办大学、高等专科院校以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站在一个平等的起点上,实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计划”。
原来所谓“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质疑”,主要是指部分高校对招生地位不“平等”的质疑。高校招生地位不平等,觉得“计划性指令”太强硬,不平则鸣,当然允许,但请别随意拉上“公众”当垫背。就考生而言,考分有高有低,就这一衡量指标而论,这不但不是不公平,恰恰是最大的公平。就高校而言,公立大学、民办大学、专科院校、高职院校,在考生眼里地位的“不平等”,也恰恰是跟其目前办学水平与办学方向相匹配的“公平”。世上本没有绝对的“公平”,所谓“站在一个平等的起点上,实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计划”,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考生根据自身考分作出的选择,瞬间就会冲毁你那个“平等的起点”。
一个能上北大清华的考生,是不会填报一个民办专科院校的。“批次”其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就算你取消了有形的,可取消不了一个大学由其办学声誉形成的无形的“批次”。而在目前自主招生仍丑闻不断,“多元录取”仍饱受质疑的阶段,不先着力于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不先让公众看到一个“阳光招生”的环境,不先打造好多元招生的公信,狂飙突进式地要取消分批次录取,要实施“同批次录取”,要让学生和家长充分感受“双向选择”的“自主与尊重”,在我看来,不但实现不了公平,反而可能会离公平越来越远。
高考分批次录取当然有缺陷有局限,但在目前的招录标准下,仍是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考生的利益的。如果说每一个批次都像一个筛子,只要这个筛子的每个筛眼大小相等,人们就会认同它是公平的。反过来说,每个考生眼里也都有筛子,不同的高校会从大小不同的筛眼里漏过,这同样是公平的。家有梧桐凤来栖,对高校来说,想靠“同批次录取”,先来凤凰,再种梧桐,无异于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