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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7月14日,赵先生通过中通快递寄出一款全新超人玩偶、一张全球限量版海报及限量认证书。当天,赵先生发现收件快递员在朋友圈晒出多张疑似其玩偶的照片。7月16日,快件寄达后海报及海报认证书丢失,损失过万元。中通方面称,目前仍在对此事调查核实。
快递业乱象丛生,与法律对消费者的事后保护不足有一定关系,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消保法、侵权责任法及有关交通运输法规,适用到快递纠纷时,可能针对性不强或规定模糊、过于原则,无法完全适应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势头。
依法整治快递市场乱象势在必行,但笔者以为,就目前快递市场的规范来说,最缺的不是法律的事后防范和权利救济,而是有力的监管和执行。
规范快递市场的主要制度不但有国家《邮政法》,还有国家邮政局制订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交通部制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这些规范和办法对快递业经营管理、市场准入、服务标准、违法罚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快递市场具有针对性和规范力,让快递业有法可依。如针对快件“慢”“损”“丢”“泄”乱象,要求对快件轻拿轻放,严格保护快件和客户信息安全等。《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还强调快递企业实行封闭式作业,禁止从业人员私拆快件,确保快件的安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则规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事实上,有法不依、管理混乱、劳动保障严重缺失以及相应监管不力是快递业乱象丛生的原因。
整治快递乱象,需要找准病灶对症下药,综合施治,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打出“组合拳”。一方面,要加强快递行业自律规范,依法严格内部管理和素质培训,提升从业门槛和员工素质,规范操作流程;另一方面,要重视法定执法主体的积极作为问题,让既有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畅通投诉维权渠道,惩治取缔非法经营,切实维护快递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让法律“看起来很美”,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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