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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消保委公益诉讼 能否震慑更多“侵权者”
刘效仁
//m.auribault.com 2018-01-10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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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不仅可改变消费者遇到侵权只能单打独斗、维权成本高昂的被动局面,也可实现消协职能的回归与完善,赢得社会公信和美誉。

  1月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依据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已对百度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南京市中院日前已正式立案。(见1月8日《中国青年报》)

  此前,江苏省消保委对27家手机App开发企业调查时发现,普遍存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其中,“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App在消费者安装前,未告知其所获取的各种权限及目的,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诸如“监听电话、定位、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修改系统设置”等权限,已超出合理范围。然而在江苏消保委多次催促、公开监督下,百度仍“拒不整改”。

  在一些巨头企业面前,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于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要么后知后觉,要么维权艰难。长期以来,消协在帮助消费者维权等方面取得不少成就,但囿于自身没有行政执法权与处罚权,很多时候难免“力不从心”。眼下,江苏消保委强势约谈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并要求其整改,不仅给了消费者信心,对侵权方以震慑和警告,更对其他地方的消保委起到表率作用。

  不愿低头认错整改,或许有不屑一顾的成分,也或许有更多商业利益考虑,不论出于哪种因素,侵害大众权益还想蒙混过去,显然打错了算盘。一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应超权限获取,更不得违法收集。

  另一方面,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的五种情形。也就是说,如今的消保委,即便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也可以不再是“和谐委”——手执法律利器,看谁敢再越雷池一步。

  事实上,除了此次江苏消保委约谈并督促相关违规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告上法庭外,此前中消协、浙江消协也曾分别为广大消费者提起过公益诉讼。消协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不仅可改变消费者遇到侵权只能单打独斗、维权成本高昂的被动局面,也可实现消协职能的回归与完善,赢得社会公信和美誉,还将改善当下消费者与商家利益博弃的格局。

  此次公益诉讼不仅以要求百度停止违法侵权为目的,更是促进整个手机App行业高度重视和自觉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契机。只有安全的产品,才是符合广大消费者需要、符合市场规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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