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龚晓农:
上封信谈了工会举办技能培训班的话题,相信你从中看出了组织的力量和作用。工会就是一个组织,组织就是一个集体,集体办事情总是比个人更有力,也更容易成功。这封信,就想说说集体协商的事儿。
对于你和许多农民工朋友来说,“集体协商”应该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毕竟,工资这事儿关系我们每一位劳动者最直接的利益。你可能也听说过,刚刚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时候,人们在感觉好奇的同时,还有许多担忧— 工资、福利也能谈判?工人敢谈吗?企业愿谈吗?工会能谈吗?几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不仅能谈、敢谈、会谈,而且已经超出了最初的工资、福利,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更可喜的成果。这一切,工会功不可没。
你可能会说,农民工绝大多数在私营企业或者新业态企业工作,企业规模小,人员流动大,有的甚至连工会都没有。而且,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情况,职工的诉求也不一样,推行集体协商,很难。
不错,你说的是实际情况,而且工会也注意到了,所以,这些年加大了行业工会、区域联合工会的组建力度,在这个基础上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工会工作联动,有效地解决了你担心的问题。
你可能会问,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谈判、协商,但工人的岗位不同,利益诉求也不一样,协商结果能兼顾到吗?我最近看到一条新闻,或许可以回答你的这个疑问。
江苏阜宁县工会探索、建立了一种工资“微协商”模式,即在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对部分工种特殊、人员较少、集体协商结果不能一次性覆盖的岗位和群体,如后勤保障、保安保洁、机械维修、技术攻关等,采取小范围、多层次、一对一的协商形式。这样不仅降低了协商成本,而且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成功率,更重要的是,由于直接面对少数人,甚至个人,使得协商
内容十分具体,谈成了就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会有更多的“获得感”。
还想告诉你的是,集体协商推进到今天,虽然主要是谈判工资,但已不限于工资,福利待遇、荣誉奖励同样可以协商。
比如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书报费、洗理费,区区几元钱,多年不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失去存在的意义,取消了也不至于影响职工收入,在协商中就可以让步。但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者对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也在增加,要求企业增加新的福利,完全可以纳入集体协商。
你也知道,岗位津贴是对某些特殊劳动的肯定与补偿,特别是危险岗位、有毒有害作业,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生命健康,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收入,也不是几个钱的事儿。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岗位津贴被企业方有意无意地以各种借口混淆、模糊,甚至取消了。
以上这些,职工个人是很难有渠道提出的,更不必说兑现了。有了工会组织,谈判和协商才变得顺理成章。
这封信写到结尾时,我又看到一则令人高兴的报道。理光高科技(深圳)公司工会通过集体协商,为员工争取到因本人患病或回乡照顾亲人等原因离职时,可以获得公司按其入职年限发放的数额不等的“第二人
生发展金”的福利,而且已有超过 40 名员工享受到了这份福利。
值得注意的是,理光公司工会还通过与公司协商,专门为怀孕女职工和残疾员工开设了减轻劳动强度的“爱心生产线”,为哺乳期女职工设立“爱心妈妈小屋”,为需要回家哺乳、午休的女职工提供专线车… ˇ推而论之,在集体协商中,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合理合法的要求,都可以谈,都可能实现。
好了,今天就写这些,来信说说你的看法,或者希望我再谈些什么。
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