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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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相结合

湖北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

2019-08-28 07:21:03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 通讯员谢文哲 顾梦?i)湖北省高级法院和省总工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知》对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对推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法院工会联动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湖北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县、市(区)既可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也可在当地工会设立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室。工会将甄选法律知识丰富、调解技巧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律师、调解员等驻点值班,开展释法答疑等工作。基层法院将设立相对固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地方工会选派法律顾问、工会公职律师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分析,旁听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

  同时,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法院和工会年度轮值方式,由法院和工会的分管领导牵头,日常工作由诉调对接业务部门负责,定期召开沟通交流会议,共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据悉,湖北省高法和省总工会将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方案》和《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试点目标、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省总还将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服务团作用,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和诉调对接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采取联合举办调解员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工会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的水平和能力。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 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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