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于灵歌)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提示函,提示各用人单位要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提示函指出,各用人单位要依法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合理规划和布局生产现场,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强化劳动者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此外,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高温场所的,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