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大国工匠”企业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三江别驾
“工匠精神”被写进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工匠精神”是促进中国制造业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制造业企业要想重塑“工匠精神”,培育更多的大国工匠,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必须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出台有效保障措施。
“工匠精神”养育除了有精益求精的敬业态度,还必须有心无旁骛、持之以恒的坚持耐力。然而,不合理的报酬和福利制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严重地困扰着一些高技能人才,使他们无法沉下心来钻研本职工作。在制造业企业中,尤其是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制造业企业中,技术工人的作用也往往被忽视,工资福利待遇虽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升,但总体来看提升幅度不大,大部分技术工人的收入与自身劳动付出不成正比。很多技术工人在育儿、养老、房贷、职业发展等诸多压力之下,难以专心于本职工作,更无动力提升自身技能,成长为“大国工匠”就成空谈。
因此,制造业企业要想培育更多的大国工匠,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必须在工资福利待遇等多方面出台有效的保障措施。
首先,必须保证高技能人才拥有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让他们随着企业成长,自身的价值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得以体现。劳动报酬作为职工安身立命之所在,也是职工实现自身发展的根本条件,要让职工在一个企业长久地工作下去,合理的劳动报酬是企业必须提供的,否则技术人才就会“用脚投票”。俗话常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培育高技能人才道理也有相似之处。
其次,要给予高技能人才合理的地位,更好地激发他们钻研创新的积极性。在国内的大多数企业中,不管技术工人水平多高、能力多强,但因为身份的限制、级别的差异,待遇与企业高管相差甚远。这种情况长久持续使高技能人才寒心,极大地打击了他们的创新热情。因此,企业必须要打破身份和级别的藩篱,给高技能人才一定的地位和相应待遇,让他们参与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去,通过多种方式让他们在企业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尊重感”,才会有更多的技术工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扑下身子,苦心钻研,将从事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再次,要正视技术人才的贡献,利用股权激励等手段,激发广大技术人才的工作热情。去年公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业务骨干等持股”。积极试行和落实这一制度,对于留住技术工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意义非凡。同时,要积极落实《职务发明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有发明创新的技术人才进行大奖、并给予合理的报酬,探索技术工人对职务发明成果的分享机制,体现和尊重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知识产权。
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很多技术工人之所以沉不下心来钻研业务,一个普遍的原因是工资待遇的偏低导致对未来养老压力的担忧,因此,制造业企业应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企业职工提供在养老金之外的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为留住、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
总之,培育“工匠精神”,绝非一蹴而就之事。制造业企业想要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让技术人才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自身竞争力,必须要拿出诚意来,让职工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得到真正的实惠,才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大国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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