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工会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在手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胸怀全局、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此,编者整理全国各级工会应对疫情的“硬核”新招,看看各地工会在有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如何创新帮助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
广泛动员、筹集资金物资聚八方之力抗击疫情
截至2月7日,全总及地方各级工会已累计投入资金10.49亿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截至2月8日,湖北省总工会已收到全国工会相关援助资金2265万元。其中,全国总工会援助400万元,北京市总工会援助800万元,广东、安徽、浙江、贵州四省总工会分别援助300万元、33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峡集团工会援助135万元。此外,全国总工会还捐助消毒剂200吨、口罩2万只。
北京设立项目、募集资金物资定向援助武汉医护职工。由北京市总主管的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设立“温暖武汉”项目,定向为武汉市等地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人员和提供保障的职工募集资金和防护物资。
上海将新冠肺炎列入上海工会互助保障范畴。为应对新冠肺炎带来的影响,提高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上海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将新冠肺炎列入工会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并开通新冠肺炎保障金给付特殊通道,采取“先给付、后审核”方式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不幸罹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最高可获特种重病保障金9万元。
广东把新冠肺炎纳入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总工会接连向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一线医务人员发出通知、倡议书、慰问信,通过安排专项慰问资金、增设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对战“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采取定向困难帮扶政策、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范围等措施,全力开展工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2月3日,广东省总工会向湖北省总工会致信慰问,并捐赠200万元支援湖北省总工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月9日,广东省各级工会投入防疫抗病专项资金2.1445亿元。
关爱一线医务人员解决战“疫”攻坚者后顾之忧
广东为医护人员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及困难帮扶服务。广东省总工会除了拨出2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慰问坚守防疫抗病岗位一线医务人员外,还特邀组建心理专家团队,通过12351广东职工热线,为医护人员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及困难帮扶服务,帮助医务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对有需要的医护人员及家属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
与此同时,广东省总工会部署“广东工会关爱帮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者行动”,协调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500万元,发动全省各级工会向全省奋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和疾控工作者提供定向的关爱和帮扶救助。该行动将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期间,对赴湖北省驰援和在广东省内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广东省全体医护人员和广东省辖区内疾控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帮扶保障。广东省的医护和疾控人员因公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经确诊,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救助金;医护和疾控人员确诊感染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确诊受感染的,每人将一次性获得5千元救助金(每个家庭亲属救助总金额最高2万元)。各级工会还将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申请救助资金开通绿色通道,广东省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将全天候提供救助金申请咨询服务。
此外,为保障返工职工身心健康,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7日起,广东职工热线12351为全省职工提供防控疫情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省内心理学专家于每天8:00-22:00为职工排解因疫情引起的心理问题。
云南省总工会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慰问金。1月29日,云南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实施六项举措,对奋战在疫情防治一线的职工进行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保障职工群众权益。一是对省卫生健康委选派赴省外和各州(市)的援助医疗队队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二是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一线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若因此不幸身故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0元;三是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慰问,省总工会下拨第二批专项资金475万元,用于补助各级工会开展慰问活动。重点对省、州(市)、县(市、区)重点疫情防控区域、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学留观点(站)的一线医护人员,各地机场、高铁(火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汽车客运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重点单位参加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的一线职工进行慰问。其中,昆明市总工会对坚守岗位的送餐、送水、快递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四是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要有计划地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职工进行疗休养; 五是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在工会组织的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六是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