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1月28日,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全省工会系统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作出指导。
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优势,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加大线上维权服务力度
各级职工服务中心暂停职工群众来访,合理调配工作力量,组织维权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进行在线答疑,提供政策咨询、应急救助、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线上服务,及时有效解决职工诉求。加大工会维权服务热线12351宣传力度,保持24小时畅通,引导职工有困难先拨打12351热线,各级工会通过网上流转、线上协调、线下落实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关心关爱工作一线职工
要按照省总工会前期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对坚守在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企业工会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为坚守工作一线的广大职工提供健康防护措施,工作场所配齐体温计、消毒液,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要加大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护防控力度,为其创造符合防范感染要求的工作环境。各级工会要加强职工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防护、来访人员体温检测、接访室消毒等工作。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级工会要组织工会干部及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及时学习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应职工诉求,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监督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劳动关系监测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严防严控遏制疫情扩散
各级工会暂停举办一切职工群众聚集性活动;各种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俱乐部、职工书屋等暂停或延期开放;暂停举办职工疗休养活动;暂停有关工作项目的评估等工作;延期举行“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通过线上招聘等方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
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各类宣传阵地特别是新媒体作用,面向职工群众,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治知识,积极引导职工群众提高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形成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结合的良好格局。深度挖掘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先进职工集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大力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仔细辨别核实各类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摘编自山东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