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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党委帮助解决工会在组织体制等方面问题
//m.auribault.com2014-09-08 07:42:1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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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工会组织更多资源和手段

陕西咸阳:党委帮助解决工会在组织体制、干部选配、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

 

  中工网讯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委发出《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工会组织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意见》包括五大部分、15条具体内容。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纳入工业园区党建的重要范畴,帮助解决园区工会在组织体制、干部选配、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明确提出,市高新区、市纺织工业园等主要园区都要成立工会组织,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其他各类园区都要成立工会组织,并配备工会专职人员;园区工会工作费用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建立园区工会时,要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和按工会章程办事;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的财产、经费和政府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工会按有关规定收缴工会经费等。

  《意见》还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听取一至两次工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级党政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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