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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一路亏损向前走
杨兆敏
//m.auribault.com2015-07-0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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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上周,这个数据一经公布,就激起惊叹声一片。

  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3916亿元,支出5487.1亿元,收支缺口1571.1亿元,比2013年翻了约2.4倍。

  “借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样的标语在高速公路收费口并不鲜见,收费公路支出的大头,也正是还本付息。公告显示,2014年度这个数字为4207.7亿元,占收费公路总支出的76.7%,本息各一半左右;与2013年相比,仅还本付息支出就增加了1000多亿元,其中偿还本金增加了近700亿元。剩下的支出,包括养护经费、运营管理、税费等。

  其实,亏损也好盈利也罢,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是担心有关部门因此延长收费公路的收费期。而这也并非杞人忧天。去年底,山东交通部门就宣布,对到期的15条高速公路继续收费,为的是要偿还银行贷款。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助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建设和维护也需要长期和持续的巨额资金投入。在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形下,中国选择了收费公路的方式,较短时间内解决了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于是,中国在快速成为世界上拥有高速路网最多的国家的同时,也成为收费公路里程最长的国家。

  在中国的收费公路中,分“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按照有关规定,前者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后者的最长期限为25年。如今,最受诟病的是,在利益驱使下,一些高收益的“政府还贷公路”,运营一段时间后,通过经营权的让渡,变脸为“经营性公路”。而获得经营权的公司,本着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本能,对于“何时还清贷款”,能躲则躲,能拖就拖。

  而在“政府还贷公路”里,不少地方执行了“统贷统还”的政策。即若有一条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公路将继续收费,拿“老路”的收费来补贴“新路”。比如山东延期收费祭出的就是这杆大旗,称“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

  除此之外,尽管交通运输部称,目前收费公路债务风险仍处于总体可控状态,但对于收费公路的建设,一直有人担忧“超前”和“过剩”。有媒体分析了2010年到2014年收费公路主体,即高速公路的情况,认为总里程从7.36万公里增加到10.67万公里,增长了45%,支出相应增长了94%,但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只增长了37%,通行费收入增速慢于高速公路里程,因此一些高速公路处于“吃不饱”的状况。事实上,在某些地区,高速公路确实已经相对过剩。

  对于未来,交通运输部提出了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的总体思路,即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资金保障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一个报告提出不同的看法:公路是“混合物品性质的公用事业”,应按照一个公路体系的思路来调整、改革公路收费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收费公路的理想状态是“政府还贷公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税改费”的原则,应将收费公路的养护资金也折算计入燃油附加税,在建设经费的贷款全部收回后,不再另行收取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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