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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已腐”官员的正确选择
江文
//m.auribault.com2018-01-08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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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湖南湘西花垣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并发出通告,敦促党员干部限期主动交代违规违纪问题。(1月6日人民网)

  1月3日,记者在湖南湘西花垣县采访监察委时,正好遇到有人前来“自首”,记者在征得当事人和花垣县监察委同意后,当事人李明(化名)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人,早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李明是一个典型的“已腐”官员,腐败的时间是从2009年开始的。在这期间,他利用自己负责当地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路灯发包的权力,肆意妄为地收受“回扣”。然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些金钱不但没有给他带来快乐,反而让他夜不能寐、度日如年、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他选择了“自首”。

  其实,仔细想一想,“自首”确实是“已腐”官员唯一正确的选择。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每一个官员在走上贪腐道路的时候,都是心存侥幸的,都认为自己的贪腐行为是非常隐蔽的,是很难被发现的。但无数的事实证明,再高明、再隐蔽的贪腐行为,最终都有被曝光的那一天。

  近年来,随着一个个潜逃到国外的腐败官员被捉拿归案,不少外逃官员也纷纷选择“自首”,主动回国。想一想,外逃官员都感受到中央“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之坚决,都主动回国“自首”,国内的“已腐”官员更应该早日梦醒,打消自己的侥幸之心,主动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求得宽大处理,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否则,必然终生后悔。

  官员不从严要求自己,在商人的金钱面前打了败仗,这是一错;如不悬崖勒马,及时向组织“自首”,更是错上加错,等待他们的一定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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