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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要抓住“关键少数”
凌敏
//m.auribault.com2016-11-25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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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组23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督察情况反馈,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8个省区督察工作基本完成。与此同时,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地方督察工作已全面启动,新组建的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7省市开展环保督察。

  据报道,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区督察,截至9月30日,共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316件,地方已办结13074件,其中责令整改9617件,立案处罚2659件;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问责3287人,不少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数据以简明直观的形式,反映了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8省区督察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8省区督察,是去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赴多省区开展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出手就取得好成绩,一方面体现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高规格、高权威产生的巨大威力和高度公信力,另一方面说明,这些成绩中包含的中央环保督察的有效经验,值得深入挖掘和认真总结。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坚持了一个重要的做法:与省区省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谈话,从中不但了解省级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而且由上及下敏锐发现当地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省区省级领导干部在中国政治生态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他们是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又是所在省区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决策者,一个省区的环保工作需要省级领导干部重点抓,而抓住了省级领导干部这个承上启下的“关键少数”,也就抓住了省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中枢。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省级党委政府,他们虽然位高权重,却不惜下沉地市取证调查,并且在发现问题后,不是将有关线索转交省区党委政府办理就完事,而是紧盯省区、地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办理情况。如黑龙江省对已办结的142件群众举报重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地方调查结论“不属实”案件高达72件,占比超过50%,显示群众举报的声誉堪忧。在中央环保度督察组督办下,黑龙江省政府组织对查处不属实案件重新核查,发现只有12件“不属实”,占比大大降低,为群众举报正了名、提了气。

  有没有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介入,群众举报重点案件得到的“待遇”就是不一样。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损害案件查处不力不说,对群众举报本身也存在着不小的傲慢与偏见,地方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态度,今后应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又一个重点。

  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地方督察工作刚刚完成,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地方督察工作已全面启动。相较第一批接受督察的8个省区,第二批接受督察的7省市在基本环境状况、环保工作基础等方面有所不同,但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取得的有效经验,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工作中大可借鉴采用,并一定能够探索、总结出更多的有效经验,继续为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打牢基础、巩固实力。

  中央环保督察组不再只是环保部的督察机构,而是代表中央对地方进行环保督察。作为国家层面环保制度改革的产物,中央环保督察组注定了就是要打“硬仗”、啃“硬骨头”的,随着中央环保督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中央依法治污的坚定信心将有更清醒的认识,对中央铁腕治污的坚强决心也将有更深切的体会。中央环保督察之手越来越有力量,我国全面治污、强势治污之路将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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