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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造假危害甚焉不应止于发现
薛宝生
//m.auribault.com 2016-02-0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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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在报道中称,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该局党组与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后作出初步认定,并在全局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这是媒体首次披露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也是媒体首次介绍上层采取的具体行动,值得关注。

  报道说,纵观近几年官员档案造假问题,人数可谓不少。其中,有已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也有科级干部。而造假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有的篡改年龄高达11次,有的除了性别之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报道指出,在人们的认知常识里,干部人事档案总不乏“板上钉钉”的严肃性与神秘感。但曾几何时,这份庄重却被人为的权力之手所打破。

  本来属于干部走向工作岗位和所有工作经历的“原创”记录,并具有原汁原味的干部档案,在一些人的玩弄下竟然成为“水货”、“二手货”、“失真货”,一些官员可以随意捏合和任由涂抹的“橡皮泥”。比如:干部档案里的五味杂陈,令人哭笑不得。“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干部造假似乎已经成为“习惯”,当然也成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怪现象,也不排除隐藏着违法犯罪行为。

  按理说,干部档案原始性、纯真性、严密性最强。无论你是何时生人,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获得学历,何时晋级,何时调动,都必须根据第一时间、第一张表格、第一份原件说话,此后改动的,均无效。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却开了口子,让档案造假者屡屡得手,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神圣的干部档案工作玷污了,结果使一些人的档案失去了精准性,没有了可信度。

  那些靠搞干部档案造假而“生存”、“发展”的人,其实,充其量是“混职谋生”、“混饭填肚子”,没有真才实学的人,也很“了不起”。在年龄上,竟然出现了“逆生长”现象,去年20岁,今年才18岁,果然越“活”越“年轻”。由此而捞到的好处,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仅凭“去年20今年18”的造假功夫,就被认定为“参加工作早,资深可嘉,合乎提拔年龄”。于是,仕途亨通,一路尽享官运。一些人还不知深浅地赫然将自己的学历搞到“硕士”、“博士”层面,也让周边的人笑掉大牙。一个没有读过几天书的人,何以获得了如此之高的学历,真是无厘头的事情。

  严格说来,干部档案造假本身就是腐败的开始。准确地讲,如此炮制没有全面性、持续性、真实性的干部档案,等同于公然违法乱纪,持权谋私,不可原谅,不可放行。因为干部档案造假纯属于欺上瞒下、亵渎公平、打破平衡的恶劣行为,同时也是害人害己的愚蠢动作。试想,一个胆敢在自己档案里施展手脚的人,怎么能够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从政呢?答案是清楚的,那些已经被严查严惩的腐败分子,就是一个最为有力的证明。

  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有病就马上治”,不能手软。干部档案造假,绝对不是一般的不足、毛病和错误,它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底线,甚至有伪造相关凭证等违法犯罪行为之嫌,不应止于发现,应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和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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