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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报家底”理应从严从实
刘晶瑶
//m.auribault.com2016-01-26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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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领导干部理应向党组织交出一份经得起核查、经得起检验、经得起审计的廉洁自律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房产面积少报了1个平方米,被要求认真写出情况汇报并请单位领导签批后上报存档;房产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面积、交易价格要求填写具体数字,不能出现“××万元左右”等模糊字样;人寿、教育型保险、各大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情况,都要填报在个人认为需要填报的其他事项中;投资注册企业,企业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的也需要填报……

  媒体汇总了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变化情况,发现各地对于报告事项的内容界定更为细化,以北京为例,填写说明从2015年的1页纸变为2016年的5页纸;抽查更加严格,核查制度进一步落实,2016年不仅“凡提必核”,重点抽查核实的干部范围还扩大至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等等。总之,在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制度的作用正在日益彰显,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更加深远的影响。

  1平方米房产漏报,都需要向组织说明情况存档备查。这样的细节,让公众看到了我党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视,从源头上切断腐败行为滋生的决心,对于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行为的零容忍。

  自1995年实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但从以往的执行情况来看,少数干部存在侥幸心理,个别人填报有关事项时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甚至以与配偶沟通不够作为“报告不实”的理由,企图蒙混过关。某些地方的填报制度形同虚设,成了纸面上的约束。从某种程度上说,以往只填报不核实的制度缺陷,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也让领导干部对于填报制度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尊重。

  现如今,加强对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制度的从严约束,正需要锱铢必较的精神。对于领导干部和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的对象、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对象、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对象都要严加核实,对于涉房、涉钱、涉商等重要事项都要详加核查,这些有力举措是将预防腐败的关口进一步前移,是让申报事项实现从“花瓶”到“利剑”的变身,是避免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走过场”,监督流于形式。

  而落实填报制度的重要保障,就是让瞒报或申报不实者受到应有的查处。在过去的2015年里,全国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还有省部级官员的落马通报中出现了相关内容。例如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两者的违纪情节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项。

  在党中央提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抱着对党忠诚的态度填报有关事项,以其作为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从实地申报。各级领导干部要尽快转变观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动适应现在的制度硬约束,向党组织交出一份经得起核查、经得起检验、经得起审计的廉洁自律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人事组织部门,也应该加大抽查核实的力度,扎紧制度铁笼,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加查处,给领导干部“报家底”立下硬规矩,彰显从严治党的制度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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