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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作后盾,司法工作人员面对领导干预,应为,能为,更须敢为
自《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下称“两个规定”)颁布实施数月之后,近日,中央政法委对五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通报,无疑让那些把规定不当回事儿的侥幸者吃了一惊。当头棒喝之下,给那些仍插手司法活动的领导干部传递出一个信号:制度发力,不是说说而已。
古人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说的是法律不依附权势,不讨好权贵,才能保证自身的公平公正。而在现代法治社会,要发挥司法机关在法治框架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必须排除一切权力干预与人情影响,排除法律外的一切因素。而“两个规定”的有力护航,典型案例的集中通报,就是一次维护司法客观公正的公开宣誓,可谓动了真格儿,表了决心,更给了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尤当戒之、勉之。
红线不可触碰,底线不能逾越,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典型案例的集中通报,犹如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警醒、警示、警告。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把制度不当回事儿,有令必行的底牌已经亮明,如果领导干部依然“念念不忘”长官意志、以权扰法肆无忌惮,则制度执行“必有回响”,典型案例的通报,就是例证。
对司法工作人员而言,一方面须克己笃行,公正司法,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须从这次典型案例的通报中找到对领导干预“说不”的勇气。制度约束,不是说说而已,同样,对于制度的保障,也不是一纸空文。“两个规定”的案例通报,让我们看到了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切实执行,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的保障不虚。有制度做后盾,司法工作人员面对领导干预,应为,能为,更须敢为。
制度发力要想有力持久,不仅需要集中通报形式的警示教育,更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改革跟进。比如建立对办案人员所记录线索独立的调查和认定机制,增强纪检监察部门、惩戒部门调查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强化司法职业保障,使司法人员抵制干预的底气更足;推进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省级统管,防止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
如今,集中发布通报,规定严格执行,制度发力早已不是嘴上说说。可以预见,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跟进、司法改革的持续深入,制度发力会更迅猛、更凌厉,司法公信也会更阳光、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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