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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劭强:用制度为官员独立董事释疑
//m.auribault.com2015-05-21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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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通过制度解答和解决这些疑问,并将官员独董有效地置于制度的监管之下,人们才能对官员独董现象脱敏,认为这是人尽其才的市场现象

  自2013年中组部下发被称为18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后,掀起了上市公司官员独董的“离职潮”。截至5月18日,人民网金融通过wind数据终端梳理,发现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目前只有22位政府退休官员任独立董事(5月20日人民网)。

  官员独董现象,目前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2011年,一项针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当时市值排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的担任不同职务的前任官员达到了1599人,其中近500人担任独立董事。与2011年的情形相比,如今官员独董的数量已经大为减少,一些官员独董因为各种原因放弃了独董身份,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众的疑问和焦虑。

  当然,现有法律并没有完全禁止离退休官员担任独董。现有法律对独董任职资格的规定是:独董不得持有任职公司1%以上股份,无亲属在该公司任职。只要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离退休官员就可以到企业担任独董。那么,就有一个问题接踵而至:如何有效制约离退休官员,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独立董事,而不是人们理解和担心的背后操作者?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人们对官员独董必然会习惯性质疑,认为官员独董的作用就是“权力花瓶”或“资源整合者”。这种怀疑对那些称职的官员独董来说,也是一件不公平的事。对于公众来说,更是一种无法排解的社会焦虑。

  这种担忧需要更细致的制度来破解。其中,三个方面的细节需要界定清楚:首先,官员独董该不该拿高薪?《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指出,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那么,官员独董是否可以获得高薪?高薪让人敏感,也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其次,官员独董该不该有回避意识?除了时间上的3年限制之外,对官员担任独董是否应有强制性的地域、行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回避?所谓官员影响力有其辐射范围,对于官员独董必须尝试着梳理出其可能存在的影响范围,并要求回避这个范围。

  第三,官员独董该不该更加公开透明?官员独董需要向组织备案,但是对于公众来说,则知之不多,若不是记者的梳理,他们未必知道官员独董现象。因此,应有更具体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官员独董更透明地站立在公众面前,接受各方“检阅”。

  官员独董不是一个新现象,对官员独董存在的问题必须作出回应,特别是制度性回应。只有通过制度解答和解决这些疑问,并将官员独董有效地置于制度的监管之下,人们才能对官员独董现象脱敏,认为这是人尽其才的市场现象,而不是所谓的“旋转门”“官商联姻”。即便如今官员独董的数量已经大为减少,这些依然存在的问题也亟须通过完善制度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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