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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庆富:代表委员岂是招商引资的“礼物”
//m.auribault.com2014-08-13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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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爆炸案发生后,当地招商引资标语“你们来剥削得越多昆山人民就越开心”等被称为“招商引资无底线”。昆山市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其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培训教材中提到了这样一条令人“耳目一新”的“先进经验”:“去南京、北京争取劳模指标,送给来投资的老板,国家、省里的名额不够,就评县级劳模,两年一届50个,50个不够,就100个,还不够,就200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送给他们一些……”(8月12日《中国经济周刊》)

  地方政府积极招商引资,这没有错。然而,劳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能够作为礼物用来向投资者“报恩”,反映出昆山的“亲商政策”已经与法律相背。事实上,这种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职务当作“礼物”、“奖品”和“人情”送人的不正常现象,在国内不少地方都存在。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们必须行使好职权,履行好义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十分宝贵,可以说,任何一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承载着太多人的期望。商人不是不可以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这些人当选的前提是必须遵纪守法,必须经过一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如果一个商人在投资兴业时一心只为逐利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频繁做出逾越法律法规的举动,这样的人就算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再大贡献,也没有资格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近些年来,“商而优则仕”已成为一种惯例。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相当数量是商人。反过来说也成立,各地有点实力和名气的商人,基本上不是人大代表就是政协委员。商人只要够格,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然没问题,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个神圣职务不该也不能沦为送给商人的“礼物”。有的商人当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连续几年不参加人大和政协会议,缺席的借口是生意忙;有的即使参加了会议也不提交议案,还美其名曰“是来学习的”。更为恶劣的是,一些商人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成为非作歹、欺行霸市的“红顶帽子”。比如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权利,国家机关在对确属犯罪的人大代表采取措施时,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有时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也确实有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鼠忌器。

  为社会作出贡献、合法经营的商人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且当选后能够积极行使职权,无可厚非。而那些身在其位不谋其职的商人占据并浪费了有限的政治资源,应该捋掉其名不副实的“红顶帽子”。至于那些利用“红顶帽子”做坏事的商人,要坚决依法法办。如果商人是先有违法事实后戴上“红顶帽子”的,则要认真查查是谁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帽子”当作“礼物”、“奖品”和“人情”送人的,并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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