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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蓓蓓:政府无权强禁企业合法运营
//m.auribault.com2014-04-29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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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噎之故,绝谷不食;一蹶之故,却足不行。”这是两千多年前汉朝刘向的谏书《说苑·说丛》中的经典语录,它也是成语“因噎废食”的由来。现实生活中,有谁见过因噎了一次便不再吃饭、因摔了个跟头便不再走路之人?恐怕没有。可现如今,这样的事情却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施政举措中不时上演。上月,山西省公安厅因晋济高速公路上一危化品车泄漏起火爆炸致死31人死亡而下禁令,一年之内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上高速。无独有偶,今天本版记者调查披露的是,四川省合江县政府为“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下令全面取消该县“长江航段所有客渡、车渡船舶”。

  从记者调查可以看出,合江县强行取消便民轮渡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泸渝高速公路已全面通行;二是十几年前该县发生过两次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分别致130人、25人死亡,合江县“按照省市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要求”,经过仔细排查,认为长江客运是该县“多年来存在的最大源头性安全隐患”。一个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事全县沿江百里6个渡口、12个码头短途客运、摆渡过江运营的合江县航运二公司被强行解散;原来只需花一块五毛钱、五六分钟就能渡江的沿江数十万群众,却不得不花17元钱、两三个小时渡江。合江县政府的这种做法阻断了民众便捷的出行路、谋生路,因而引起企业职工及民众的强烈不满。县政府为平众怒,出重金补贴客车老板以降车价,但群众并不买账。结果是,一纸禁令,坑了企业,苦了群众,政府部门的形象也受到影响。

  一个是不让上高速,一个是非让走高速,山西省公安厅与合江县政府的两条指令可谓异曲同工。这种乱作为不问民意,不顾民生,不依法律,强行禁止企业正常运营行为,未免武断和霸道;危化品运输车走低速路难道比走高速路更安全?因为县里十几年前发生过摆渡事故难道现在就不许运营?因为有了陆路难道就不能再走水路?

  政府权力授之于法,授之于民。没有法定权力,没有听证程序,政府有何权力如此作为?!

  诸如此类的政府乱作为,暴露出当今不少政府部门执政理念、执政能力仍存在诸多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政府角色仍未转变,依法行政意识依然淡薄。摆渡企业是否继续运营,理应取决于市场需求。市场有这种需求,企业也没有理由放弃。政府的角色本应是服务与监管,保证企业的规范运营与公共安全。合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法律依据、不走法律程序便强行解散一个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并处置其财产,显然是违法行政。

  政府考虑问题、行使权力,习惯以自我为中心,考虑自身利益多,为民众着想少。山西省公安部门和四川省合江县的上述做法,显然都是为“便于我管理”,用群众的话说“是为自己的‘官帽’保安全”,而将市场需求、企业命运与民生问题抛诸脑后;全面取消、禁止对监管者而言是最省事的办法,至于合不合情理、守不守规则,有关政府部门则“置之度外”。

  政府习惯采用强硬手段干预市场、插手经济事务。这是当今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之一。这不仅是思维惯性,也是行为惯性;不仅涉及“懒政”思维,也涉及强权行为。对政府权力缺少制约、对违法行政缺少处罚问责的现实制度缺陷,使这种理念、行为得以大行其道。

  “凡吏胜其职则事治,事治则利生;不胜其职则事乱,事乱则害成也。”《说苑·说丛》中的这段论述无疑是对政府作为的精辟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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