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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回家吗?叔叔的车带你回家!”一个陌生叔叔出现在小芳面前,提出了这个看上去很友好的建议。10岁的小芳没有犹豫,便坐上了那人的摩托车。之后的事情可想而知,小姑娘被这个陌生人拐走,家里人疯了一样地到处找人,警方介入调查,发动全城市民在朋友圈刷屏。很快,犯罪嫌疑人在朋友圈里看到了自己的照片,吓得主动把孩子送回去了。(见1月17日《钱江晚报》)
感谢朋友圈,感谢全城市民的广泛传播,朋友圈晒照之下,人贩子无可遁形,被迫主动把孩子送回。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互联网+打拐”的作用,看到了全体市民汇聚打拐正能量的威力。但是,不必过分拔高朋友圈晒照打拐的作用,更不必以样本视之。
原因有二:一者,不是所有嫌疑人都能被拍下视频、图像,一些有经验的惯犯、团伙等都会进行相当周密的踩点,在避开监控、人群的地方下手,或者采取手段掩盖起自身的脸部特征、交通工具牌号等,或者就是在偏僻之地临时起意作案,等等,都难以留下有效的视频和图片信息。诸多类似宝贝回家的网站,苦于没有犯罪嫌疑人脸部特征的清晰图片,发布的打拐信息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就是很好的例证。
二者,即便有相关的视频、图像,亦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认定,才能确认是有效信息——有足够的证据确定该人就是偷盗拐卖孩子的嫌疑人,确定就是被拐的孩子。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浪费人力物力。之所以如此,源于我国目前的法治进步,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认定,凭主观认定图像中、视频中的大人就是嫌疑人,小孩就是被拐孩子,并广泛传播于朋友圈,一旦发现是场误会,抛却人力物力的浪费不谈,也给“躺枪者”带来人身和名誉伤害,甚至会面临被起诉的法治代价。
故而,期盼社会以及舆论不要过分拔高朋友圈晒照打拐的作用;家长、学校做到应有的安全教育、履行监管责任;孩子自身也要对陌生人提高警惕,远离危害。此外,也希望公安机关不断丰富打拐手段,以期实现“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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