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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之死”别急着搭乘“道德顺风车”
舒圣祥
//m.auribault.com 2016-05-31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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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上海某公司发生导致3人死亡的爆炸事故,死者之一的李鹏是某高校一名在读研究生。其家人及同学介绍,他的导师张建雨持有事发工厂的股份,在多地投资了工厂,之前曾多次安排学生在这些工厂进行商业研究或实习。李鹏的家人及同学质疑,张建雨涉嫌安排李鹏进行中试放大实验,这或是导致事故的原因。目前,张建雨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见5月29日《新京报》)

  一桩安全事故,因为一名研究生死亡,因为导师参股工厂,而显出不一样的味道。目前,舆论关注的焦点,已经从安全事故转移到导师与学生的“不正常雇佣关系”——导师是商人老板,学生是廉价劳动力。传统的师生情谊俨然已被解读成了赤裸裸的剥削与压迫:学生为了正常毕业,必须接受导师的剥削、拿微薄的补贴;辛苦写的论文,导师永远是第一作者……凡此种种,声讨不断。

  就事论事,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这起安全事故应该是一个意外。硬要从悲剧结果引申到大学师生关系的讨论,已是一种有倾向性的阐释。媒体舆论在未做详细调查的情况下,将一个大学导师简单定性为坏蛋,未免过于轻率。这个导师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缺少调查的不完整报道,谈不上客观公正。

  任何人群中都有奇葩,导师群体也不例外,以个别奇葩来否定整个群体,其实没有意义。抛开个案来讨论,被学生喊为“老板”的导师的确不少,很多导师在校外都有项目甚至企业,学生常常被安排做一些“与专业无关”的事情,导师给学生象征性地发一些劳务费。那么,这些是否构成“剥削”呢?这样的导师是否不务正业呢?这涉及两个问题:导师是不是只能在校内搞教学和研究?师生关系该如何看待?

  第一个问题,国家相关政策其实已经回答了,专家教授要做的不只是校园内的死学问,而是要努力将科研成果产业化。而且,以合适的方式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也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大学教授参与企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应该是被允许的,当然,前提是合法参与。

  第二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传统的师徒关系来思考。过去,徒弟在出师之前,是师傅的免费劳动力,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中学到师傅的本领。导师与学生的关系与传统的师徒关系不同,但在某些方面又有相似之处。导师对自身项目的负责,其实也就是对参与项目的学生负责。这更有可能符合学生的利益,因为学生可以在参与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真东西。

  想想你自己,再看看周遭的人群,不要把大学教授想象成视金钱如粪土的道德圣人,也不要把大学教授脸谱化为“剥削”学生的坏蛋,这是最起码的理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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