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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索水被开除,真正打醒一帮人
沈彬
//m.auribault.com 2017-06-1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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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案值”来说,一箱矿泉水的确值不了几个钱,但可怕的是背后的“大堤蚁穴”,以及全社会对于个别执法人员的“微腐败”熟视无睹,所以,必须予以严惩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河南省项城市城管队员,在志愿者给高考考生免费送水的摊位前,振振有词索要一箱矿泉水。6月10日,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现场城管队员王某开除处理。

  应该说,项城市的处置还是相当给力和果断的,没有拖泥带水,更没有拿出“临时工”“与受害者已经达成谅解”等借口作为挡箭牌。

  从“案值”来说,一箱矿泉水的确值不了几个钱,但可怕的是背后的“大堤蚁穴”,以及全社会对于个别执法人员的“微腐败”熟视无睹,所以,必须予以严惩才能严肃党纪国法、真正打醒一帮人。

  事件中,城管人员穿着制服、开着执法车,公然向志愿者索要一箱矿泉水,这已然不是“执法纠纷”,而是拿手中的权力公然勒索公民。现实中,个别城管人员用手中芝麻绿豆大点的权力,吃拿卡要,严重败坏了基层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对这种“微腐败”,社会不能够容忍,不能惯着,更不能把这些“微腐败”当成提高执法效率的“润滑剂”,否则,不仅毁了执法的公正性,也毁了个别执法者心中应有的红线。古人惩治贪墨小吏,有所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典故,这未必合于现代法治原则,但是一定程度上也是“大概率的真相”:一起被认定的执法敲诈背后,可能隐藏多起执法敲诈,值得举一反三。

  基层的一线执法者可能职位不高,但依然是头顶国徽、身着制服,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这就决定着他们的一言一行与国家信用、法治尊严、人民利益紧密相关,不容他们任意胡为。

  去年6月,公安部明确规定: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其实城管执法也是一个道理,也应该学会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在围观下执法。从行政执法本身的公开、透明原则来说,执法过程就应受到公众的监督、评价(除非有法定的排除性情况)。

  允许群众监督执法过程,这只是行政公开的第一步;被记录、被公开的执法瑕疵、执法不当乃至个别公职人员假公济私,在被曝光之后,能否得到权威机构的积极回应、果断处置,这更关键。这次城管索要矿泉水的视频被公开之后,项城市城管局处置得当,说明其从严执纪、严肃国法、以儆效尤者的决心,另一方面,这也是民间监督与官方执纪的良性互动。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城管执法自身的规范化、法治化,也是其中应有之义。城管人员自身必须严格守法,杜绝个别野蛮执法、勒索执法等现象的重演。城管部门当拿出严肃法纪的决心,不能再替个别违法人员“挡箭”“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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