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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最严校规”法治思维不能少
张玉胜
//m.auribault.com 2017-03-20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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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传广东省清远市清新一中发布“史上最严‘男女交往校规’”——男女生共同进出食堂、给异性拎包拿外套等行为皆被“禁止”。这份《男女交往管理规定》一经曝光,就引起了热议,有人点赞,有人拒绝。3月15日,记者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了解到,此规定刚公布,还没真正实施,目前学校正就该校规进行重新修订,待修订完善后再发布(据金羊网报道)。

  尽管这份“史上最严‘男女交往校规’”已在舆论争议声中被叫停,但由此暴露出的认知误区和管理弊端,却亟待反思与矫正。

  规范男女学生青春期的正常交往行为,学校立规的善意可以理解。既然认同中学生正处在青春期的成长阶段,就需直面男女生接触增多的异性交往现实。作为负有教书育人使命的学校,理当尊重学生们的人格尊严,研究青春期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把如何与异性相处、如何释放和管控自己的情感,以及与异性交往不当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纳入对学生德育教育、品格培养和责任提醒的教育引导范围。教导他们辨是非、知边界、懂担当、避风险,而不是把异性接触视为洪水猛兽或大逆不道,千方百计地人为设堵置障。

  学校老师都是过来人,理当对青春期孩子施以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纵观该校设计的8条禁令,除了“搂抱”“接吻”等过度亲密的行为尚可被视为“不雅”,其他如“给异性拎提包”“互为彼此打饭”等,实在算不上有失体统的不轨之举,反倒呈现出相互关心、彼此帮助的和谐氛围。再者说,异性交往未必一定是坏事,更不能动辄被冠以“谈情说爱”的标签,因势利导和处理得当,或可会产生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激励效应。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但制定校园“小规矩”更需严守“大规矩”。规范男女生交往的“大规矩”,就是国家层面的宪法和相关法规,以及由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即便是学校想根据校情出台一些管理细则,也当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学生呼声。罔顾学生尊严、干涉正当自由、背离法治精神地“自创”校规,既是出师无名的权力任性,也是以“禁”代“教”的管理懒政。

  校方修订完善有争议的校规,绝不能只是推敲修改“措辞”,更需矫正有悖宗旨、有违法治的思维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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