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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治理能力。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公安机关一直发挥着主力军作用。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各类风险易发多发,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不断加剧。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风险意识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锐意改革创新,着力补齐短板,不断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要健全完善警务实战指挥体系,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既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既要着眼于防,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多环节防范各类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确保及时有效化解管控社会公共安全风险,也要着眼于打,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可以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专业、高效、精细的警务实战指挥体系,可以实现精准研判、精确指挥,确保快速联动、高效处置,有效提升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要大力加强基础要素动态管控,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任何工作都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也不例外。过去行之有效的基层基础工作方式方法不能丢,“脚板+网络”“传统+科技”“专门工作+群众路线”等新思路新方法也要及时掌握、不断完善。要强化全局观念,树立全警“一盘棋”意识,在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基础管控能力的同时,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切实提高全国公安机关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要不断深化警务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体制机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就要抓住体制机制这个“牛鼻子”,不断深化警务体制机制创新,稳妥审慎推进警务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稳步提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捋起袖子、甩开膀子,苦干实干、狠抓落实,努力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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