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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霾,应急预警要更“有准”
//m.auribault.com 2016-01-15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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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应急响应制度,仍是我们对抗雾霾的重要手段。目前我们要做的是,让应急预案和预警标准更科学,让治理空气污染的措施更有力。

  新年以来,北方地区的天很“争气”,持续蓝了十多天。但去年年底的连续重雾霾,仍让人心有余悸。1月12日,环保部长陈吉宁首次组织京津冀等6省份和河南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分析去年年底5次重污染的原因,提出下一步协同治理的要求。

  陈吉宁指出,过去这5次重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是根本原因之一。他要求,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严启动应急响应,同时研究区域季节性差异化排污收费等政策。

  会议对雾霾原因的分析是令人信服的。入冬以来,重污染天气频发,有自然环境和天气的原因,但人为的污染和排放造成了叠加效应,加重了雾霾的危害。为减少空气污染对人造成的伤害,需要采取一些应急措施。所以我们看到,北京市历史上首次启动了最高级别的空气污染红色预警,而且一拉就是两次。在这些应急措施中,中小学停课、单双号限行等,给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直接影响,因此令人印象深刻。

  但频繁拉起的红色警报,也给市民造成了很多不便。而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也跟普通市民的感受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时候感觉污染并不严重,却早早拉响了红色警报,有时候空气污染都“爆表”了,却没有预警;地区之间预警标准也不统一,有的地方都红色预警了,临近的其他省份却“不动声色”。经过有关部门解释我们知道,这是由于空气污染预警依据的是地方法规,而各地的标准并不一致,启动条件不同,相应的措施也不一样。

  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该怎么定,固然是一个科学问题,需要听取专家意见,经过科学评估,但这些措施又与普通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能绕过公共决策的基本程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另外,因为经济发展阶段和状况不同,不同地方在制定污染应急办法时,不可避免会考虑各种现实因素,可能存在局部思维和地方保护倾向。但空气是流动的,污染也不会跟着人为划定的地域边界走,因此我们强调要协同治理,至少预警标准和措施应逐步统一。如果标准僵化、各行其是,就会造成预警级别与污染情况明显背离,应急措施松紧不一的情况,不仅影响预警制度的权威性,也起不到削峰治霾的实际效果。

  提到应急响应,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学生停课、汽车停驶,甚至怀疑这些措施的效果有多大。但应急响应还包括很多其他措施,比如工地停工、企业停产、污染停排等,还有严重污染企业的取缔、关停,以及差异化排污收费等经济手段。这些对降低空气污染尤其是削弱污染峰值,都有很明显的作用。

  虽然近期北风给力,但我们都知道雾霾并未走远,而且这种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污染应急响应制度,仍是我们对抗雾霾的重要手段。目前我们要做的是,让应急预案和预警标准更科学,让治理空气污染的措施更有力。

  □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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