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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诸多媒体深入揭秘了一个涉及十多个省市的“明星外围女”网络卖淫案。这些普通的女孩不惜斥巨资整容和自我炒作,将自己包装成所谓的“明星”和“模特”后,借“高端卖淫”大肆敛财。而在批判这些女孩贪慕虚荣自甘堕落之余,咱们是不是也别忘了深挖一下,背后究竟是哪些人在进行如此“高消费”的嫖宿犯罪?
毫无疑问,首先要有“市场需求”,才会有无数贪慕虚荣富贵的女孩如飞蛾扑火一样身陷其中。这些从事“高端卖淫”的女孩固然可耻、可恶,但也有其可怜、可叹之处。她们要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那么那些挥舞着钞票引诱她们跳入火坑的人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这些“明星外围女”在卖淫链条中,不过是最底端的一环,既然已经挖出她们这些“萝卜”,何不顺势而为多带出一点“泥巴”?
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点,“明星外围女”们的卖淫价格可谓不菲,至今藏身于阴暗处的嫖宿者恐怕绝不是普通百姓。嫖宿“外围女”的豪客们挥洒于其中的巨款倘若都是自己合法所得还则罢了,但焉知其中没有使用非法得利眠花宿柳的硕鼠或蠹虫?焉知其中没有“性贿赂”的恶行存在?顺着外围女这根露出地面的藤蔓而上,若是能摸出几个贪腐的“瓜”来,岂不是额外收获?老百姓想必也会拍手叫好的。
回想此前打虎拍蝇的反腐工作中,“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个规律已经无数次显现。那些落马的贪官之中,又有几个生活作风没有任何问题的?如今破获了如此巨大的外围女卖淫链条,正是顺势揪出更多违法犯罪行为的良机,可千万别视而不见放任这样一把“好牌”轻易从手中溜走啊。
尤其是那些八面玲珑人脉极广的“卖淫组织者”们,若说从他们口中挖不出几条大鱼来,相信网友们也跟笔者一样是难以相信的。总而言之,打击卖淫固然要严惩“卖方”,但也绝不能轻纵了“买方”。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此事亦同理,卖是罪,买亦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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