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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某些人的作为,到底属狗熊还是英雄,几句话恐怕难以说清,请看下面两个古时候的例子:
有一次,刘邦的谋士陈平独自外出,腰间挂一口宝剑。到达渡口,登上渡船以后,船夫见他服装华贵,又是独自一人,以为他是一名逃亡将领,身上肯定藏有不少金银财宝,不时回头看他。陈平知道船老板有劫财的企图,恐性命不保。
第二个例子凑巧也发生在船上。
古时有一人,乘船而行。吃饭时,拿出一只黄色酒杯饮酒。船夫怀疑酒杯是真金制成,不停地举目观看。显然,这个船夫绝不是善良之辈。
这两人无疑都遇到了危险。接下来情况会怎么样?作为好事的看客,肯定希望他们都是母亲与恐龙恋爱的成果,力拔山兮气盖世,扯一根头发下来权当武器,就能把坏人打成脑震荡。而事实却远不是这样,两人都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那接下来情况如何发展呢?事实是这样的:
陈平作干部参加劳动状,当即脱下衣服,光着身子和船夫一起撑船。船夫这才知道他身无分文,便中止了杀人越货的念头。
那位拿黄色酒杯的人知道祸可能从天降,便当着船夫的面用河水清洗酒杯,假意失手将酒杯弄丢,沉入深深的河底水藻之中。船夫为之极为叹惜。此人却向他解释说:“这是黄铜酒杯,并非真金,不足为惜。”事实上,酒杯真是黄铜的。船家此时再行凶,完全没有了理由。
两人都用主动抖开包袱的方式,避免了灾祸。
用传统的观念来看,两人都算不上什么英雄。英雄应该面对强敌毫不示弱,能征服敌人当然是英雄,就是被敌人收拾了,也是英雄。
鼓励弱者对强敌拼老命,虽然可能痛快淋漓,但涉嫌不道德,因为这样很可能面临生命危险。而生命对于人来说,是最为宝贵的。这种牺牲是不必要的,至少是可以避免的。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不鼓励人们起来与犯罪分子作斗争,那谁来惩治坏人?
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也很有深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主要应该是国家机器的职责。当然,不是说作为个体的国民就永远只有当缩头乌龟的份了。在力量比较对等的情况下,奋起反抗,能振奋士气,英雄一番绝对是一桩美事。但如果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还是不宜盲目逞英雄。应该把英雄的机会让给警察为好。
当然,不正面反抗,并不等于就无所作为。因为无所作为的话,仍然有较大的危险,杀人灭口是某些犯罪分子劫财时的伎俩。在遭遇危险时,能以智慧中止歹人犯罪,保全自己,则值得称道。斗智,同样能斗出英雄来。如此看来,古人陈平等,非但不是狗熊,而且是名副其实的英雄了,他们的武器,不是拳脚,而是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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