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杂文随笔-正文
草药
田东江
//m.auribault.com 2016-08-30 来源: 南方日报
分享到: 更多

  中医药法草案二审稿昨天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不仅首次将政府在推动中医药发展方面的责任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也对到底什么是道地中药材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前两年参观过位于广州大学城的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甫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情景便非常壮观。那是由600瓶岭南中草药原色液浸标本组成两面“高墙”,每个瓶子大约半米高,直径至少半尺,像书架一样叠上去,贯通了3个楼层。加上光线设计得好,令标本瓶晶莹剔透,色彩斑斓,站在馆内不同楼层观赏,都会呈现出不一样的视觉美感。每个标本瓶的旁边都有铭牌,标明草药的名字,扶桑、两面针、溪黄草、五指毛桃什么的。

  草药是中药材的一种,属于植物药,此外还有动物药、矿物药。在我们的众多神话传说中,“神农尝百草”是很有名的一个,这一尝,尝出了百草“平毒寒温”的药性一面,于是就有了草药。还有一种说法,神农正是为了给大家治病才去遍尝百草。先秦成书、堪称上古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山海经》,有统计说,它所保存的植物、动物、矿物的原始中药档案共计113处,明确它们可以医治五官科、神经科、妇科、消化科等几大类别的疾病,还有一些具有美容、养生、调理作用。如《西山经》云,符禺山“上有木焉,名曰文茎,其实如枣,可以已聋。其草多条,其状如葵,而赤华黄实,如婴儿舌,食之使人不惑”。又如《中山经》云,青要山“有草焉,其状如?,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藁木,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并且,发源于?山的正回水,“其中多飞鱼,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畏雷,可以御兵”。正如我们所看到,以其“原始”,疗效的神怪成分亦居多。

  西汉刘向的说法便建立在现实基础上:“今夫辟地殖谷,以养生送死。锐金石,杂草药,以攻疾苦。”中药学正在西汉初具雏形,现存最早的草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即成书于这一时期。本草,盖因中药中以植物药居多,所谓“诸药以草为本”;倘若仿照“农本商末”的思维逻辑推开,动物药、矿物药等该是“末”药。《神农本草经》既出,后世各种本草著作莫不以之为宗,中草药著作以本草命名的,如恒河沙数,到李时珍《本草纲目》达到一个辉煌的顶峰。该书载有药物1892种,其中植物药占了58%,每种分列释名、集解、正误、主治、附方等项,对本草学进行了全面的整理总结。当然了,《神农本草经》托名神农无疑,属于“拉大旗作虎皮”,今天也常能看到,否则似乎权威性就不那么牢靠一样。

  草药能够治病,是由“草”的药物性能决定的。药物的不同性能,以及药性的不同组合,构成了药物作用的千差万别。唐朝甄权所著的《药性论》早就是一部佚书,但后人从他书中辑出的佚文,可知该书以讨论药物性能为主。有趣之处在于其所承袭的前人观点:把草药分出三六九等,名之以君、臣、佐、使等药,其中君药76味、臣药72味、使药108味。这样划分,与天人感应的原理不同,具有“社会学”意义。用沈括《梦溪笔谈》中的话说:“其意以谓药虽众,主病者专在一物,其他则节级相为用,大略相统制。”跟治理国家有点近似。不过,沈括显然不认同这种借喻,他说:“《药性论》乃以众药之和厚者定以为君,其次为臣、为佐,有毒者多为使,此谬说也。设若欲攻坚积,如巴豆辈岂得不为君哉?”巴豆,众所周知是强力泻药,一服即灵。而在甄权的分类中,巴豆显然不在君药之列。草药可分君臣,并非《药性论》的原创,借鉴了《内经》《素问》那些奠基性的中医著作。揣摩起来,沈括未必是对君臣的划分有意见,而可能是不认同“和厚者为君、有毒者为使”吧。

  我们都知道,草药的名称异彩纷呈,涵盖了十二生肖、天地人日月星辰、春夏秋冬东南西北,其他诸如产地、数字、颜色、气味、功效等,应有尽有,药名因而可以成诗,或径用,或谐音,或双关。我在前几年的《药名文章》中提及了一些,实际上还多得很。比如《青箱杂记》记载的陈亚,“尝著《药名诗》百余首,行于世”,至于凡事都到了可以用药名来填诗作词的程度,自认为“药名用于诗,无所不可;而斡运曲折,使各中理,在人之智思耳”。有人想难倒他,问“延胡索”能入诗吗?他想了很久,还是吟出“布袍袖里怀漫刺,到处迁延胡索人”,以为“此可赠游谒穷措大”。陈亚和章得象“同年友善”,章发迹了,要提拔一下朋友,“而为言者所抑”。陈亚乃作《生查子·陈情》献之,曰:“朝廷数擢贤,旋占凌霄路。自是郁陶人,险难无移处。也知没药疗饥寒,食薄何相误。大幅纸连粘,甘草《归田赋》。”表明自己也没那种再当上去的瘾。在这里,蒴擢、凌霄花、桃仁、芜荑、没药、薄荷、大腹皮、甘草等,所以陈亚有“近世滑稽之雄”的雅号。《青箱杂记》是北宋元?年间的作品,意味当时陈亚的药名诗或许独步天下。如我们所看到,这些作品远非“滑稽”所能蔽之,而是充满了智慧。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