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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言:凌乱的土葬
//m.auribault.com 2016-01-14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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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华北平原,没了玉米等高秆儿庄稼的覆盖,田野一览无余。在青青的冬麦田里,隔三岔五的坟头格外显眼,与十多年前的景象大不一样。

  以前,村里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祖坟。族人过世后,按照“携子抱孙”“兄东弟西”等旧制,会被埋进自家祖坟里。因此,田野里的坟茔比较集中,孤坟极少。据村里的老人讲,各家的祖坟都是许多年前族人花钱买下的土地。尽管后来土地归了村集体,祖坟依旧得到大家的承认,再葬人入祖坟似乎天经地义。

  上世纪80年代,耕地承包到户。那时很多村子的耕地是“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承包关系比较灵活。如果谁分到有坟头的耕地,只能自认倒霉。当然,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补偿,每个坟头要刨掉一定数量的耕地。大家也没什么好埋怨的,毕竟谁家都有祖坟。再说了,三五年后耕地还要调整,谁的意见都不大。

  1998年左右,农村的耕地进行了“第二轮承包”。与第一轮承包政策不同,第二轮承包将承包关系定为“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关系由此稳定下来。有了这层约束,即使祖坟地再建新坟,坟主也要给耕地的承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甚至影响邻里关系。

  近些年,农业机械化普遍推行,坟头严重影响机械耕作,人们的怨言多了起来。一些地方开始宣传推行火葬,试图减少坟头。但是,由于人们的观念转变缓慢,配套设施又跟不上,村里普遍没有建起骨灰堂或公墓,实际效果很差。就算勉强火葬,人们还要再将骨灰“套棺”土葬,实际上变相增加了经济负担。

  也有一些祖坟地,经过时间的推移,建不下新坟了。那么,新坟建在何处呢?很多人为了减少纷争,自然而然地选择建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在人们的观念里,承包地基本算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怎么处置别人无权干涉。村干部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让埋在承包地里,又能埋在哪里呢?孤坟就这样一座又一座多起来。

  望着肥沃的田野,我想,农村的殡葬改革真的就那么难吗?如果各村都仿照城市的样子,建起公墓或是骨灰堂,逐渐过渡,就算不能杜绝土葬,至少也可以减少占用耕地的数量吧?习俗的改变,都是在引导民意的条件下进行的,前提是必须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甚至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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