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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整治丧葬礼俗,妥否?
//m.auribault.com 2017-06-28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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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4个”“属于市区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内的,遗体24小时内送至市殡仪馆存放……”浙江省乐清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将从7月起施行(6月27日澎湃新闻)。

限制丧事规模是民心所向

  侯坤

  此前,也有地方曾经出台过类似的丧事规定,但收效不是十分明显,其中原因之一便是规定不够细致全面,进而给落实执行带来了难度。比如说,如果仅仅限制丧事场面规模,而不明确规定殡期长短,现实中便会出现拉长殡期曲线壮大丧事场面的情况;而如果仅仅限制了殡期长短,没有对丧事具体规模等有所规定,又容易出现抓紧时间大操大办的情况;再或者,丧事的花圈数量受了限制,可能会在送殡车辆数量上找回面子;丧事的出殡鼓乐队人数受限,还可以通过增加酒席数量来炫耀场面……总之,如果丧事管理规定不似这般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就很容易有一些漏洞可钻,导致政策难以产生效果。

  政府规定限制丧事规模,看似“管得太宽”,实则符合民心。如今一些地方的丧事动辄操办十天半月,场面规模极其宏大,花费也是日渐水涨船高,这些难道真的是丧事操办人的真实意愿吗?恐怕未必。更多时候,丧事大操大办是一种攀比炫耀心理在作祟,很多人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其实也被大办丧事折腾得心力交瘁。政府出手限制丧事规模,正好迎合了这部分人心中所愿,既为他们节省了金钱精力,也给了他们一个安静怀念逝者的空间,可谓是民心所向的爱民之举。

  另外,规定限制丧事规模,也是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积极举措。亲友亡故,丧事操办者的悲痛心情和怀念意愿可以理解,但这些悲痛和怀念情绪的表达应当更加冷静理性。可以说,为了面子和人气大办丧事,除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是对逝者的某种不尊重,而大办丧事中常见的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扰民表演等,更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背道而驰。

  一个人如果真正在乎他逝去的亲友,一定会在其生前多多爱护、孝敬,而不会选择在亲友逝去后,通过大办丧事来彰显这份真爱。“斯人已逝,生者当如斯”,对逝去亲友最好的怀念,其实不是为他们操办一场庞大奢华的丧事,而是自己要坚强以对、认真生活,使逝去亲友的在天之灵得以安宁与欣慰。

  移风易俗不能靠行政强制

  戴先任

  据乐清市丧葬礼俗整治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称,之前当地办丧事通常要5到7天,丧期内每天摆10桌酒席,出殡时至少30桌,花费十几万甚至花费上百万。农村流行摆流水席,还要做法事、请乐队,占道搭棚,有人还赌博。显然办丧事已经异化成了一种陋习,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也极大地增加丧户的经济负担,造成严重的铺张浪费,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可谓有百害无一利,遏制这股变异风俗,符合公共利益、民众利益。但在笔者看来,乐清的丧葬新规却来得太“猛烈”了一些。

  首先,这一做法与一些地方为遏制大操大办酒席而动用行政权力进行强行干预如出一辙,都是对民风民俗的粗暴干预,逾越了权力边界。比如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4个、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等等,这些要求都是强制性要求,若有违反,当地民政、公安等部门将会查处。虽然丧事陋习有害无益,但这属于民间风俗,移风易俗可以多做引导、多加强宣传教育,但不应强制干预。

  其次,不少规定太过严厉,比如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如果有直系亲属在远方一时赶不回来的,还要由所在村(居)委员会出证明,经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才可延至5天。规定民众最多只能为亲人守灵多久,否则便会被依法查处。为亲人守灵还要审批,而且还限时间,这种规定更有罔顾民众感情的嫌疑。

  乐清的丧葬新规虽然初衷良好,但权力不应该如此简单粗暴地干预民风民俗,可以将这一规定作为倡议,对于能依此办丧事的丧户给予相应奖励,更有必要在平时多加强宣传教育,让异化了的民风民俗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改变。在移风易俗问题上,不可过于迷恋行政权力的强制力量,更应多尊重民众感情,尊重民众的自由生活。

  粗暴干预丧葬风俗也属于一种权力陋习,在法治社会,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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