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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此外,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4月14日《新京报》)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状态。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网络直播行业出现了种种乱象,病得相当厉害,已经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空间,危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以及网络主播本人(不分男女)为了制造轰动效应,达到吸引网友眼球,增加粉丝量,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的目的,往往采取涉黄、涉赌等违法违规内容的手段,比如前不久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的直播“造人”事件。更不要说不少网络主播靠太多尚未触法的低俗内容吸引人了。
面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诸多乱象,网络直播行业企业自我约束,实行行业自律。毫无疑问,这是必要之举,有助于净化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直播行业,遏制网络直播行业当下存在的不良现象,从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但是,对于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问题,不能只是依靠行业自律,还必须依赖强有力的监管,二者缺一不可。网络直播行业存在很多问题,归根结底是监管的缺失。
从行业自律内容来看,主管是针对主播,而对于作为消费者的粉丝这一头并没有相关的约束机制。但从目前网络直播的消费人群来看,有不少是未成年学生,甚至有一些是小学生。这类消费人群,他们当中大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直播平台烧钱很厉害,这才是家长最大的不满和担忧所在。换言之,网络直播平台的自律,实质上是在不触动自身根本经济利益前提下的有限约束,跟监管可能触动根本经济利益有着本质性区别。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平台终究商业企业,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本质,只是靠他们的自律往往靠不住,这已经被商业世界证明了N次。
要管好网络直播行业,管住网络主播,除了靠行业自律之外,更得靠强有力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网络直播行业的特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制定网络直播行业的准入标准。对于网络直播的主播、粉丝提出基本的硬性要求,比如,除了禁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之外,还得禁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平台消费,当粉丝送礼同样该实名制注册,甚至有必要限制游客观看直播的时间。另一方面,关键是对直播内容进行规范,什么内容可以直播,什么内容不能直播,要让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本人都一清二楚,在直播过程中有标准可以参考和依据。同时,对于违反规矩的直播行为,出台惩罚机制,不能只有达到了违法程度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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