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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裸条”糊涂,就该被骂活该?
王钟的
//m.auribault.com 2016-06-2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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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一些女大学生持“裸条”借款的新闻引发热议。看到“裸”字,似乎总能让人血脉贲张,也容易激发人挥舞道德大棒的欲望。不少人批评打“裸条”大学生的愚蠢,并直言“真的无法令人同情”,甚至认为这些姑娘“失心疯”。你“失足”你活该,是这些言论的基本逻辑。

  打“裸条”的姑娘理智吗?当然不理智。明明是高利贷的陷阱,还越陷越深,最后还要出卖身体和名誉。但是,打“裸条”有触犯什么法律吗?未必见得。一不算卖淫,二不算传播淫秽信息,顶多算是头脑糊涂,把不该交出去的东西交给别人罢了。严格说来,“裸条”并不算抵押物,而只是让放贷人“放心”的一个物件,更无法评估其价值,说白了跟发誓说不还钱就天打雷劈一个性质。

  姑娘糊涂,你骂她活该,这样的逻辑无法让人认同。换个情景思考,如果一个老年人犯了糊涂,遇到明显的骗局还毫无防御地上钩,你也能骂老人活该吗?当然,社会对道德评判的标准可能存在某种双重标准。对老人的糊涂,可能许多人会持以宽容心态;但是,对一个年轻姑娘,自己心甘情愿地走进高利贷者的圈套,还献出自己的裸照,社会的宽容度好像就一下子降低了。

  “其实,”裸条“事件中,最不重要的就是”裸“了。高利贷者向女性借贷者索取裸照,跟向老人索取房产证,跟借贷者不还巨额利益就往其家门口泼油漆,甚至搞非法监禁,都是勒索和要挟的形式。

  姑娘的确不该糊涂,但是姑娘就“不能”糊涂吗?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恶的受害者,恶的伎俩往往是防不胜防的。撇开“裸”在道德层面上的复杂含义,那只是高利贷者索取的要挟物。在类似事件中,触犯法律的只能是放贷者——放高利贷,法律不予支持;如果传播借贷者的裸照,不管有没有经借贷者同意,都侵犯了其名誉,还有传播色情物品的嫌疑;如果以裸照为要挟而与借贷者发生性关系,更涉及到强奸罪的认定了。

  因为收取完全不合法理和情理的利息,高利贷者往往要求借贷者提供完全不能承受的抵押物,或者要求借贷者提供像“裸条”一样的要挟物。这就决定了从来没有公平的高利贷。可能有人要说,只要双方你情我愿,事先说明规则,那就是公平的。这其实是对公平的误解,有多少不公平假借你情我愿的名义扭曲人的思维?任何形式上公平的高利贷,实质上都是不公平的,都是对借贷者权益的侵害。

  从某种层面看,打“裸条”的姑娘也是一类弱者。她们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对出卖自己名誉的后果认识不清,而且没有基本的风险意识。保护这样的弱者,除了加强说服与教育,让她们养成风险控制能力,最基本措施的就是打击一切形式的高利贷,让放贷者得到应有的制裁。如果只嘲笑打“裸条”的糊涂,体现出一种“笑贫不笑娼”的思维。分析任何社会问题,须要注意坚持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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