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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以落实今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教育工作要点》中提出的“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的要求。教育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78%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保安员,发生在校园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同比下降35%,侵害师生安全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1%.“护校安园”连续开展行动已几年,成效显著。
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是中小学生及幼儿接受教育、学习、成长的场所,他们如朝阳,迎着希望之光,快乐生活于菁菁校园,倍受师长们爱的呵护。校园同时又是未成年人密集和持久活动场所,容易受到犯罪攻击或成为报复社会者发泄的对象,校园周边的不法商贩也会利用未成年人辨识能力不强等弱点向他们提供“黄、赌、毒”等不法服务。校园被毒网吧包围,凶残的报复社会者冲向无辜的幼小学生们,社会青年对在校学生的欺凌暴力等等,诸如此类的媒体报道,都在揭示着校园安全受到威胁的严重程度。
传统的做法一般是让授业解惑的教师们和学校工作人员,也肩负着安全职责,然而,随着人口流动、校园规模、教学专业化与现代化等程度加深,校园越来越需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以及需要建立日常化的安全责任机制。基于各方因素及形势的变化,教育部联同公安部从2013年起每年都出台具体的年度“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都配备安保员。
“护校安园”行动方案中所指的“安保员”,是一个具备专业性资质的安保员概念,并非是聘用一名守门的保安那么简单。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聘用守门的保安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可能比例已超过80%,但聘用“护校安园”行动中所指的“安保员”的学校比例“近80%”则是个专业性的数据。从2015年“护校安园”行动方案上看,安保员能力专业化外,安保工具、安保设备等也要达到现代化、专业化要求,同时安保评估与监督要日常化,设立督导员是这一日常化机制中的一部分。
为落实“护校安园”工作的深入展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预算应该加大核查力度,“护校安园”中除了专业安保人员等配备之外,更多的工作有待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如巡查与校园安全情报监控,对安全事件突发的预警科学化,清理校园周边不法商贩、不法犯罪分子窝点,动用社区的力量教化滋扰校园的社会青年等。
正如今年2月份教育部“教育工作要点”中所提出的,“护校安园”工作还需继续开展,目前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应再接再厉,力争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都配备上“护校安园”方案中所认定的“安保员”,实现“全覆盖”,在减少校园犯罪等安全事故上应继续追求更好成绩,实现“零犯罪事件”。
总之,确保校园一方净土,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只能加强,不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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