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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头鲨被当街叫卖“误捕”漏洞谁来堵
井彩霞
//m.auribault.com 2016-04-12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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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三亚水产码头当街低价售卖近百条濒危保护动物锤头鲨,引发舆论热议。经专家鉴定,它们是已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保护物种,学名路氏双髻鲨。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这次事件是误捕,渔民“关注的只是吃饭问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4月11日《海峡都市报》)

  路氏双髻鲨是洄游鱼类,在南海海域较为常见。201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6届缔约国大会上,各缔约国采纳了将路氏双髻鲨提升入附录II的提案,该提案已于2014年生效,我国也是CITES的签署国。眼下正是锤头鲨集群繁殖的季节,在这一时期被群捕,对该物种是毁灭性的打击。

  个别渔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捕确实有可能,但如果大多数渔民“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已成常态,对地方渔业部门来说,则是明显的失职,说明平时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甚至缺位。路氏双髻鲨被列入CITES附录II,国际贸易是严格管制的,国内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地方渔业部门理应引起重视。平时不但要加强面向公众的公益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教育,更有必要送法下乡,专门针对渔民这一直接从事捕捞业的特定群体,多开展专项科普活动。明确告知渔民哪些物种不能捕,一旦误捕,立即放生,绝不允许出售。在充分宣传教育的前提下,如果渔民再捕捞就施重罚,如此才能切实提高渔民保护海洋环境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意识。

  濒危动物保护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立法、管理、执法等各环节对自身职责的坚守,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不利于系统的整体建设。对管理部门来说,亡羊补牢,有时“殊为晚矣”,因为对处境艰难的濒危动物来说,已经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误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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