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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新机制
孙锐
//m.auribault.com 2016-03-31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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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才评价存在“六重六轻”,即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近期、轻长远,重显能、轻潜能,重数量、轻质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眼于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治理体系,围绕有力提升人才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在人才管理体制、培养开发、评价考核、流动配置、创新创业等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要改革突破的一些重点问题和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提出要“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并首次提出对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以及应用型人才突出不同的评价导向。此举将有效激发各类人才发展活力和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人才评价是人才开发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影响着我国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以强调,凸显了健全人才评价工作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性、紧迫性。

  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行政色彩”较浓。近期一项调查表明,当前人才评价存在“六重六轻”,即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近期、轻长远,重显能、轻潜能,重数量、轻质量。近年来,仅以“论文、外语、文凭”这三大指标论人才、论英雄,伤害了不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而评出来的人用不上,用得上的人评不出,影响了许多亟待开展的科研工作。此外,功利主义、官本位和人情评价等不合理的评价方式导致虚假浮夸之风盛行、学术腐败之行难止。

  根据调研,当前人才评价领域中特别是在体制内,存在评价行政色彩过浓、评价手段单一、评价分类不足、评价标准遭人诟病、评价结果难以反映人才整体能力水平的问题,与“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还具有较大差距。其中,较为突出的是:

  首先,人才评价导向简单化,过于强调论文、课题、获奖、专利等显性指标,而忽视了人才的实际贡献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问题导致科技人才将主要精力用在发表论文、申报课题、获取奖项、争取经费上,而不愿投入到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实际价值和产业前景的相关研究工作上来。我们的一些调研反映,高校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因为在人才评价指标里就不支持,做得再好一般也难以“出人头地”。此外,人才评价“官本位”也是老大难问题,人才评价不是看其能力水平,而看其官位大小。可以看到,当前许多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头衔都是校长、院长、处长、主任。

  其次,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化,对不同领域、不同门类、不同层级的人才都使用学历、资历、论文数量、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进行简单、量化衡量。评价标准针对性不强,没有建立分层、分类的科学评价体系,造成“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现象大量存在。例如: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在日常工作中用不到英语,如基层中小学教师、农业科技人员,他们真正要拼实际授课能力和实际农业问题解决能力,但他们申报职称时却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发表论文、补习外语,而一旦考过、评过就“永远不碰了”;另一个例子是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要晋升职称,理应更强调实际诊疗能力,现在却要花费大量精力发表论文,而晋升为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却不一定具有很强的诊疗能力。人才发展和成长没有“标准化”,不应该是定制式的,对不同专业、不同方向领域其评价标准都要有所不同。

  三是,人才评价机制不科学。现行人才评价方式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评价受行政权力干预强,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市场认可的多元评价机制还未形成,往往是“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需要长期探索的基础类研究人员,存在频繁“翻盖子”论短长的问题,对具体行业专业领域内的“高层次人才”认识和界定不清晰;在高等院校职称评价及人才工程遴选中,论资排辈还非常严重。此外,“重评价、轻管理”问题突出,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和追责机制,人才评价失真和偏颇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在人才工程评价方面,存在目标不清、集中少数、重复资助的问题,有些学者集长江学者、“杰青”专家、“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工程”等各种头衔于一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应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专业人才评价专业人才的体制机制,减少管理者的主观臆断和“行政认定”,赛马而不相马,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法则,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建立分级分类人才评价体系和业内人才评价体系,将精力投入到引入多源评价的开放式环境制度建设上来,让人才在干事创业、价值创造和专业发展中脱颖而出。

  本次《意见》从当前我国人才评价中的以上突出问题出发,提出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并在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健全人才评价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克服和纠正当前我国人才评价中的不良导向,树立人才评价正能量,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发展和发挥作用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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