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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广玉:建立起企业主导的“现代学徒制”
//m.auribault.com 2016-01-07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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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昨天报道,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面临“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不少企业觉得师傅带徒弟会牺牲业余时间,企业还要增加管理成本,对校企合作兴趣不大。为调动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对于“现代学徒制”给予经费上的保证和支持,参照校内老师的课时津贴,给企业的师傅们开“课时津贴”。

  我国正处于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而各地区各行业却普遍面临技术人才的缺口。中国是公认的制造大国,但并不是制造强国,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制造业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未能形成有效的人才供给。我们的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缺少高素质的技术工人,有些企业的工人没经受过职业教育甚至任何培训。而在制造业领先的德国,以“一元在学校,一元在企业”的工学交替的学徒模式,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术工人。

  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主动作为,以课时津贴等方式推动“现代学徒制”,破除校企合作上的障碍,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工人,提升企业及其产品的竞争力;从小的方面说,也可以提升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不过,中国制造业企业众多,通过“现代学徒制”培养出大量高素质技术工人,既需要职业学校的努力,更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主动作为。仍以德国为例,为推动学徒制职业教育发展,德国出台了《职业教育法》、《学校法》、《就业促进法》、《青年人劳动保护法》等多项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学校、企业等各方在学徒制实行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学徒制教育的学生,具有工厂学徒和学校学生的双重身份,需要每周在工厂接受至少3至4天的技能培训。学徒制学生在企业第一年就可以拿到基本工资,之后每年一定程度递增。据统计,每年德国各企业用于学徒制教育的经费,占年工资总额的4个百分点。

  得人才者得天下,对中国制造及制造业企业来说同样如此。我们不妨借鉴德国学徒制教育体系的运行模式,从制度层面明确企业在“现代学徒制”及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让学校单打独斗,改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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