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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 君:落实好高校管理的“顶层设计”
//m.auribault.com2014-10-20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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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经过2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领导体制,也可以说是高校管理的“顶层设计”,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这是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下,对高校管理“启航”的再次“扬帆”。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的需要、是牢牢掌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的需要、是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两个重要构成因素,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执行。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还是有点难度。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贯彻落实这一领导体制的核心和要旨。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必须在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上破题。中央这次着力明确各自权力“清单”,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从决策与执行的关系明确党委和行政的定位、从班长与成员的关系界定书记和校长的职责、从分工与合作的关系落实个人与集体的责任,“党委集体领导”与“校长个人负责”合拍,才能落实和维护好高校管理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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