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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驻队”的启示在于第三方介入
王聃
//m.auribault.com 2016-08-0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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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全市城管将全面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年内实现“律师驻队”率达80%.请律师进驻执法队,即执法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出专业律师常驻执法队,为执法队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推进和落实处罚,协调部门配合等。请律师进驻执法队的尝试,试点方案肇始于2014年。被证明切实可行后,执法方式改革随即在整个南山区与深圳市铺开。

  得改革风气之先的深圳,总会有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出现,“律师驻队”工作模式无疑正是其中之一。从深圳市的推行路径而言,它遵循的是由点及面的基本原则。先是在南山区的沙河街道开始试点,被证明切实可行后,执法方式改革随即在整个南山区铺开,直至两年之后此次的全市推广。实践更是证明, 这一执法模式推开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行政处罚执行率的显著提升,同时,执法者与商户们的对抗也明显减少。“律师驻队”开始带来城市管理的新气象。

  此种新气象其实可以想象的结果:和以前的执法方式相比,因为有着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的介入,城管的执法方式会发生自然而然的变化。现场执法会尽量少扣物品,强化取证,以减少冲突的发生。一样的是,因为律师可以深度介入到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因为有着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律师函,而非简单的行政处罚书,违章商家的对抗心理自然就会减少,加上驻队律师能够及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说服教育、释疑解惑,城管执法就会更顺畅,暴力冲突更很难发生。

  换而言之,与其说深圳的“律师驻队”提供了一种新的工作模式,不如说它最大的启示在于“第三方介入”。由于城市管理的特殊性,它几乎在每个城市都是容易引发冲突和争议的领域。城管工作者背负着明确的任务,城市商贩天然地对城管有着反感的心理。让驻队律师成为“独立第三方”,处于中立地位,它既能在城管和商贩间起到“润滑剂”的作用,也因身份的超然与中立,能够作出更客观公平的执法建议,这对于城市管理的向好不免大有裨益。

  “律师驻队”改变的一小步,也可谓城管执法转型的一大步。城管问题催人愁,关于如何来解决城管执法中的乱象,这已是一个曾经被无数次讨论的问题,一些基本的常识也已经被厘清。譬如,城管队伍乃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它承担着繁琐的社会管理任务,也因此成为诸多矛盾的集结点,再譬如,要让城管形象走出口水与不认同,当下最需要的是用法制的力量,来规范城管执法,辅之以纪律、监督等一系列的细节。“律师驻队”新举措的出现,正是法制力量的增赋。

  没有一场改革是抽象与孤立的。深圳即将在全市城管全面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期待它能稳健地形成可复制的城管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涟漪效应。当然,关于“律师驻队”工作模式,最后仍须强调,虽然深圳方面出台了《律师介入一般执法工作指引》等多项工作规则,但如何让律师在城管执法中保持随时的“中立”态度,仍是一个有待保证的问题。倘若律师无法成为始终的中立“第三方”,“律师驻队”的效应就会大打折扣,这是不能不被再次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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