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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自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7月9日《京华时报》)
日前,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旨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进一步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助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近年来,医患暴力事件屡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医生与患者之间“被伤害”与“伤害”剪不断理还乱。每次涉医违法犯罪的暴力事件后,伤害的不仅仅是医生,还有广大的患者。曾有人吐槽,去医院看病,总是留个“心眼”,医生会不会将小病当成大病看;医生也留个“心眼”,这个患者是不是个“危险分子”?在医生与患者间充斥着相互猜疑。
医生和患者不是天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诚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传统生活中根深蒂固,但生病就要“看医生”这是一个常识,无可回避,这就需要医患者间的信任与理解,患者面对医生就应该“信其道”,医生面对患者就应该“解其惑”,做到其乐融融,解决共同“难题”。
早年间各部门已在不断探索,建立相关机制,然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今9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强调部门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公安机关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制止;检察院要及时受理;法院要及时审判,依法准确量刑,必要时公开审判,用典型案例警示和震慑“想乱来者”,将有助于医疗秩序的好转,为深化医卫改革助力。
当然,消除医患矛盾关系仅靠《通知》远远不够,还必须从政府层面、行业方面和患者个体着手加强建设与宣传。作为政府必须在法律保障上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同时也要做好行业监管。作为行业,医院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公开透明,公开医生资质,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提高医患沟通技能等等。从患者个体而言,要对疾病有正确的认识,对治疗预期有正确判断。有了这些保障,在医疗的过程中医生多与患者沟通,做到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进行人文关怀,可能“大家”生发的怨气就会少些,也容易消散。
总之,医患纠纷,原因多样,有社会的原因,有医生自己的原因,也有患者自身原因。光有《通知》还不够,还得有“有法可依”的法律保障,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优质医疗、服务管理和患者个人文明修养,遇事多些换位思考,用宽人之心涵养自己精神高地,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做到这些,涉医违法犯罪将会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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