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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难者最好的铭记就是提升风险防范
杨朝清
//m.auribault.com 2016-06-27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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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湖南省宜章县政府部门获悉,26日10时20分左右,宜凤高速宜章县境内长村乡东溪大桥附近一辆实载50多人的旅游大巴车,因撞到隔离带护栏发生油箱漏油起火。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6月26日 新华网)

  层出不穷的交通事故,一次又一次触碰我们关于生命安全的敏感神经。这辆大巴车上的游客,没有抵达旅游目的地,意外地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让人痛心不已。每一个乘客都不是孤立的原子,他们都被嵌入到形形色色的社会网络之中;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给一些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和巨大的伤害。

  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认为,现代社会的风险结构已经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为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乘客和旅游公司建构了契约关系,将游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让游客享受有品质的旅游服务,是旅游公司的角色义务。让游客的生命列车意外到达终点,旅游公司显然背离了契约关系。

  在事实尚未查明、真相尚未厘清的格局下,情绪性地先入为主,显然会影响我们的价值判断。司机疲劳驾驶、自顾自下车逃跑,这样的网络传闻一旦被证实,这位司机必然要为自己的失范行为承担相应的代价。在危险面前,害怕是人的一种本能;可是,对于司机来说,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一种法律义务。司机逃之夭夭、乘客却被大火吞噬,这样的司机,又有哪个乘客敢于托付信任?

  “一个人碰到好司机是人生的幸运,一个人碰到坏司机是人生的不幸”;这样的经验教训,来得太过沉重。这起特大安全事故,除了司机缺乏专业精神和职业伦理之外,旅游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和短板?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安全焦虑与风险漠视并存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隐忧”。当前风险防范的突出问题是对于关系个人的风险意识较强,而对于关系到群体或社会的风险重视不够;对于突发的、伤害性较大的风险警惕性较高,而对缓释性的、无直接生命伤害的风险防范不足。

  在当下,乘客们应该如何进行“自我救赎”?一旦发生小概率的交通安全事故,老百姓通常难以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难以走出危险地带;一件原本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事情,最终演变为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急救技能,已经具有“等不及”、“伤不起”的焦急与迫切——对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规训和惩罚只是第一步,加强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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