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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委日前公示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广州的出租车要配置智能终端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摄像头,受到市民关注。(6月2日《人民日报》)
广州市交委拟实行该技术管理规定的背景是,过去广州出租车没有安装车内视频监控,对于乘客投诉司机拒载、失物找回等事项,由于缺少直接证据,市交委都难以裁决,只能靠司机自律。然而,关于出租车安装摄像头是否妥当,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引发了系列争论。实质上,这凸显了个人隐私权与公共秩序、公共管理的冲突。
从安全和利益角度看,近年来,出租车治安事件并不少见,安装摄像头对震慑犯罪、协助警方破案,无疑是有益的。对乘客来说,装摄像头监控可以督促司机依法经营,抵制拒载、乱收费、强行拼车等行为,维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安装监控对出租车司机也有好处,在司乘纠纷中,司机有时也会陷入“被冤枉”的境地。监控为解决司乘纠纷提供了裁决依据。
有网友在谈论时把重心放在了个人隐私上,“这样反而会降低乘客的安全感。一些城市在建设治安监控系统时也说要严格管理,但网上也会流传一些‘窗口换衣服’之类的视频”。笔者认为,隐私权的行使要受场所性质限制。司机开车属于其工作范围,理应接受监督。从乘客的角度讲,若举止文明,何以担心监控?
当然,怕隐私泄露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目前,我国对如何管理和使用电子监控的内容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范,公民隐私被暴露在社交媒体的事件并不鲜见。据悉,两年前,广州曾有部分出租车试点安装摄像头,但却因涉及隐私等问题而被拆除。因此职能部门对监控视频要严格保管,就算拍摄到“不雅视频”,只要不违法犯罪,也得确保不泄密。
实际上,我国已有多座城市在出租车上安装了监控。比如,早在2011年,杭州市的出租车就开始安装摄像头。运行几年的实践证明,当地出租车未发生过特别重大的恶性事件,也没有发生过乘客就隐私问题向职能部门投诉。据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在运管部门接到乘客投诉,或治安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时,才能调看监控视频。这无疑能对其他在出租车安装监控的城市起到示范作用。
出租车监控并不可怕,关键在把关好监管。笔者认为,可以从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制度建设方面着手。比如,明确监控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权限、标准;规范监控视频查看的程序;规范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和图像的采集、保管及使用的权利义务;明确信息外泄后主体责任并加以追究,等等。
既然智能终端系统能保障乘客、司机的安全和利益,大家何不把目光放在智能终端系统上,探讨“互联网+”对出租车出行的应用呢?对待这种有益的新事物,我们应当权衡利弊,先试点再推广,而不是一味地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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