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的致命缺陷 必须用硬标准来消除
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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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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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一位女士双腿跪地、脖子卡在路边交通防护栏后没有挣扎迹象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据目击者介绍,女子怀有身孕,事发时无人陪伴。目前,陕西榆林市米脂县警方确认孕妇当场死亡。
不幸的是,交通护栏不止一次充当“夺命凶手”。2010年11月1日,南通市一老太脖子被卡在超市门前的护栏上,气绝身亡。2013年10月22日,北京中关村一位年轻女士的脖子卡在护栏中间,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既然交通护栏能够卡住成人的脖子,就说明护栏存在致命缺陷,理当更改。但时至今日,北京街头的“夺命护栏”依然故我。
厂家为何要生产这种存在致命缺陷的护栏呢?河北一家生产交通防护栏的企业负责人介绍,他们生产的护栏间隙宽度为15厘米和17厘米两种。而这两宽度,是有可能卡住人脖子的。但负责人表示,卡脖子是偶然事件,他们不会因为这件事去重新设计产品。“这些产品一般是市政和交通部门订购,弄一个别的样式,他们也不会要。”
如此看来,“弄一个别的样式,他们也不会要”才是生产厂家对护栏的致命缺陷视而不见的根本原因。只是,订购这些产品的政府部门为何不对护栏宽度作出安全的要求呢?
原来,国家对于交通护栏的间距并无具体规定。住建部曾在2011年8月通过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阳台护栏间距应该在11厘米以内,这是一个不卡脖子的安全标准。但是,道路护栏缝隙就没有类似规定了。既然阳台护栏的间距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交通护栏也该有。
有着致命缺陷的公共设施还有不少。比如,有的窨井盖又脆又薄,极易踩断;比如,有的旋转门间隙较大,容易卡住孩子脑袋;比如,有的电梯缺乏锁定装置,出现意外时不会自动停下……
公共设施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护民众的生命安全,所有公共设施的致命缺陷都必须消除。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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