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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对于这起事故,舆论一波三折,讨论的焦点在于比亚迪车主是否“故意撞车”。车主称这是维护“路权”。
你强行变道,我霸气撞飞——这是网友对相关视频给出的“阅读理解式”答案。话风发生逆转的,是“撞翻变道车”的车主在微信群发出了惊人之论:该大众朗逸已经是他撞过的第7辆车。交警再调查结论还是认定大众车负全责,而“撞翻7辆车”实际是吹牛。
面对强制变道,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安全,大多车主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的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类似“干的漂亮啊”、“就应该撞死那个狗杂碎”等点赞声举不胜数。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光荣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也是活该。不过,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若是果真故意撞车,更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问题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别忘了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事实上,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配有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2015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16273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1.5%.“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不然,“马路侠客”太多,还要交警干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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