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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鱼游不进德与法的两条河
//m.auribault.com2016-02-17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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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48小时遭遇三次反转,说法各一,真相还是没有。

  先是江苏游客爆料被宰,接着店方发声,说是明码标价的,还打了七折,很够意思。爆料人删除了微博,手机失联。当地晚上公布经单向调查结果,表示鱼的定价与斤两都没有问题,连出警都是文明的,事情似可划上句号。但爆料人再次现身,坚持此前说法。

  一条天价鱼游来游去,就是露不出有无宰客的真相。媒体也没有停止围观,又指出什么鳇鱼的批发价也就每斤二三十元,卖野生鱼有违法之嫌,真是鱼欲静而浪不止。围绕这事的牵扯虽多,实际上,能揪人家小辫的也就一条,即到底是14.4斤还是10.4斤,其他的再怎么扯,跟收费是否合理没有多大关系。

  说起野鱼店,大家都懂,无论真假野生,那价格是要贵些,爱吃不吃。前几天招待朋友,就是在一家鱼馆,客人很矜持地只点便宜的寻常鱼类。贵就任它贵呗,没有强卖就没有伤害。虽然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都是最核心的原则之一,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自愿、平等、诚实信用都好说,就是公平难以准确界定。因为现实中,一些价格是随行就市,同一种商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供求关系下,价格大有差别,也有自主的空间与权利,公道与否难以一言概之。

  去年,天津的段先生夫妇到长沙旅游,在一家餐厅吃饭时,一杯开水被收8元钱,心里不爽,抱怨称,走遍全国都没碰到这种事,网友笑他少见多怪呢。因为咖啡厅一杯水要20元的都有,论批发价,可以买一吨了。长沙市发改委人士称,事先告知,即不违规。依此,三十元批发价的鱼,卖到400元,又有何不可呢,这价格的公道还真不好去横向比较。物以稀为贵,黄金有价玉无价,也说明价格并非围着生产成本打转。至于什么样的鱼算野生,值不值这个价,完全是另一码事。

  天价商品本不是新闻,前些年,一瓶洋酒动辄成千上万,一盆兰花几十万元计,公道不公道?俗话说,没有卖错的,只有买错的,再贵的东西,你不买,就是你的对。市场的水至清则无天价鱼,但那又是不可能的,难以用道德的标尺衡量每一个价格,也难以指望每一个价格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只能求法无禁止即合规。在商品定价存有弹性空间的现实中,天价鱼从来既不是前无古人,也不是后无来者,这个市场上也从不乏价格与价值偏离过大的“天价”现象,“天价”绝对还有后续,一定仍会以合规的面目到处存在。对此,只能面对,接受,或放弃。

  每一次天价都引来围观,并非天价本身犯了多大天条,只因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无奈,看似不合理却又是合规的,似是而非。你再怎么觉得这钱付得冤,可只要标价在先,即算童叟无欺,有苦也难言,于是借他人遭遇浇自己块垒,一些事就被炒来炒去。在此并非为天价辩护,也不是说存在的就合理,只是觉得,我们的自寻烦恼,就是常从美好的愿望出发,以道德标准去衡量一个是否合法的事,很显然,既然是天价的商品,已无善意,那就不可能同时游进法规与道德的两条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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